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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难:打女孩儿屁股也可能是性骚扰

(2015-05-07 18:44:07)
标签:

育儿

时评

杂谈

教育

分类: 心雨、杂文
     如果孩子犯了错误,你会做出怎样的惩罚?想必,很多人都会说:打两下、骂两下。那么,你有想过打女儿屁股,也是性骚扰吗?这可不是耸人听闻。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近日就有华人爸爸因为11岁的女儿不听话,打了女儿屁股两下惹来麻烦,进而想求助律师。律师称有悖指控成“性骚扰”的可能。

    其实在大众的心理,也都拥有着“女孩儿就应该少打、少骂除非她真的很气人”的心态。 只不过,在美国孩子受到了法律上的保护。同样,它的弊端也就显现了出来。那就是: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程度。在国内似乎没有父母不允许打骂体罚孩子的法律,除非父母虐待孩子造成后果。可是在美国只要孩子开口举报,有人去管去问。当法律干涉家庭事务的时候,则显得尴尬。一方面是父母教育孩子,另一方面又是各种指控。当然孩子在描述时一定是有夸大的程度,相关人员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但是情理法理到底该怎样融合?融合的程度又怎样?则值得每一个人深深思考。

    可能有人会说:“法律应该给予父母一定的教育体罚权,同样也保护少年儿童不受虐待。”这句话说得容易,可是……做起来并非那样简单。如果倡导儿童举报,那么就和美国类似。但是尴尬也会显现:孩子多少都会有夸大事实的成分。如何取证?如何证明父母是适当的教育?父亲是在纠正孩子的错误言行?想必,大多数人都会哑口无言。如果不倡导儿童自己举报,改为邻居举报。那么又会陷入“误会”的怪圈。在这里我们只能期待:期待某一天,我们的法律法规,可以做到即给予父母体罚教育权,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人身权益。希望这个有些矛盾的课题,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拥有一个完满的答案!

    其次关于“父亲打女儿屁股是否为性骚扰”的问题。其实应该在法律上拥有一个年龄段的界定。众所周知小孩儿打两下骂两下都无所谓,因为它的性别观没有建立形成。但是如果孩子长到了10岁以上,那么是不是就应该与男性(当然也包括父亲),之间保持一定的空间和距离。因此我们有理由呼吁: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对这块予以一定程度上的细化。

    事实上,华人在美所遭遇的尴尬。无非就是中国传统教育,与西方教育的差异化。但是与此同时,也给予中美双方一个深深的提醒: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纠正未成年人”的两件事情上该怎样才能做到有机融合和细化?这个问题不仅仅只停留于中美两国,而是一个值得全世界相关人士都好好深思的问题。
         
     希望在未来某一天我们能够看到完满的答案,同样也希望拥有类似尴尬的教师行业在此方面也被规范、被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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