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雨
据媒体报道香港某导演在武汉丢包,局长亲自过问破案过程。从10月4日下午2时案发到10月8日上午7时嫌犯被抓,全程不过4日。在惊叹局长认真负责的同时,不禁要问“公权之下的有色执行还有多少?”
如果被拎包者是个普通百姓或者三流导演,相信破案过程一定不会如此顺利。至少,局长是不会亲自过问的。这让我们联想到了几个月之前全球旅行到武汉被偷的日本青年。众所周知,我国内自行车被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被偷的车辆就像石沉大海一样,一般永远也找不到。但是这起案件,竟然在几天之内告破。警方归还自行车的那一幕,甚至让很多网友误认为是警方连夜打造的同款自行车。这足以证明,公权之下的有色执行绝非个案。
我们常常在说人人平等,当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警方的说辞颇多。就拿自行车被盗来说。老百姓一个人报案,警方会说“一人报案,案件太小无立案”;多人报案,警方会说“我们已经掌握部分证据,还需大量证据。”但是日本青年一丢车,破案速度极快。同样是一辆自行车,破案速度竟然被国际决定着。我承认日本青年丢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上升为国际事件,快速破案是为我国长脸。但是日本青年和国内老百姓是同一物种,他们都是人,在权利遭遇侵害时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
其实不仅仅是警方破案,就像房子漏水这样的事情。老百姓办事就非常麻烦。找社区社区让找房管局,找房管局,专属人员不在。找主管,主管说等专属人员上班了再说。好不容易等到专属人员上班了,又让回去找社区盖章什么的。一切都弄好之后,不好意思那位专属人员骨折了。于是,又接着循环了。直到你耗不下去、等不下去,这个事情就算完事儿了。如果是什么长,就算楼长的房子漏了,相信只要一通电话,不出半个月一定会有消息。
也许有人会说明星和各种官员的事情要大一些,那么老百姓的事情就小?发生这样的事情,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公权的维系者带着有色眼镜、见人下菜碟。如果明星和官员的影响力和普通百姓的影响力对等,相信再也没有任何人给明星和官员进行“特殊照顾”了。因此,如果不能缩小公众人物和官员影响力的话,平衡公权执行者的收益(把处理百姓与公众人物和官员的事情放在同样的收益点上),以及强有力的监督。相信公权的有色执行会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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