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雨
随着科技与网络的发展,以及通讯方式的便捷。博客、微博、轻博、论坛、帖吧,等信息传递方式的悄然兴起,我们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自媒体的全新时代。即,全民随时随地分享、爆料、传递,第一手信息。随手拍乞讨儿童、小悦悦事件、以及近年来轰动一时的宾语写博被拘案、报社记者杀女友逃跑案、忐忑的走红,等事件的曝光和真相的探寻以及娱乐,都是自媒体时代下的产物。不得不说,只要你敢想敢做,够有特色,在自媒体的时代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焦点。近日,四川一女教师的大尺度写真照片在网络疯传,引起了不小的议论,其褒贬也是各不相同。
在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只是明确表明,教师在上班时间不能着装怪异、穿透、露,装,但对于不在岗的时间并未作出明确、详细,的规范只是笼统的说了句尊重法律以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但究竟什么行为才是法律和社会可以接受的行为准则,则只字未提。况且规范中只说了要尊重,其余的并没有说。所以该教师在网上晒大尺度照片无可厚非,是出于自己的言论以及人身自由,所以网友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这在表面上看来是在咬文嚼字,实际上规范就是要起到标尺的作用,用这种含糊不清和笼统的词语作为规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因此我们有必要随时匡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根据规范,该教师在心里尊重法律以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并且认为那些照片无伤大雅,而且就照片看来还能起到美观的作用,所以晒出去无可厚非。况且照片上对于重点部位都有保护,所以不属于低级的照片。即符合教师行为规范,也没触犯法律,还能起到美观的作用。因此,说她“辱没教师行业”完全是扯淡。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些照片还能激发一些男同学对于该教师的喜爱,从而提高学习成绩。因此这是一种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有助于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减少逃课率、也有助于个人娱乐的行为。据了解,该教师以前曾是一名歌手。这就让我们想到了教师第二职业(指教师在任教之外的职业)和前期职业(指教师在任教之前的职业)的问题。
在任教之前究竟什么样的职业能做教师,什么样的职业不能成为教师。在任教期间教师在私下里究竟能做什么样的职业?值得深思。在此呼吁教育部门把这一方面写入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甚至立法。据了解,这位女教师和学生的关系非常好,和学生在一起玩儿的晚了还亲自送学生回家,并没有影响到教学。其实,为了生活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无可厚非。我们学校一位教师同时也是一位知名的影评人。学校不仅没有毁誉还因此赢得了一些生源,何乐而不为。这即属于教师个人的人身自由,也能在某种程度上丰富教师的课余生活,是一个双赢的事情。同时这也是现代社会,教师从业的潮流。在这个娱乐化的时代里过去古板的、死板的,教育方式正在被逐渐淘汰。21世纪的教师也需要很“潮”(即时尚、吸引学生),这样才能吸引学生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其实,只要不低级,能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打成一片,教师的一切行为都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