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和舰案终于定案,曹兴诚宣明智双双无罪
(2010-10-09 11: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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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2010年10月7日表示,法院连续三次判决和舰案的被告、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及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无罪,经与新竹地检署研商之后,考量刑事妥速审判法精神及被告权益,决定不再上诉,全案将宣告无罪确定。
高检署发布声明指出,和舰案已经连续三次获判无罪,且法院判决并无违背法令,如果仍允许检察官就无罪判决再提起上诉,恐将有碍被告接受公正、合法、迅速审判的权利。
联电遭控2001年间违法投资中国和舰科技公司,当时新竹地检署依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起诉时任联电董座曹兴诚及副董座宣明智,两人于一、二审均获判无罪。
原本背信罪为二审定谳、商会法为三审定谳,检方却以“裁判上一罪”为由,将全案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合议庭也认同,背信与商会法两者间有关联,因此裁定将全案发回高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