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富士康又遇自杀,员工社会责任感要加强
(2010-05-13 12: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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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跳楼鸿海郭台铭何友成it |
2010年5月11日,富士康一名女员工疑跳楼身亡。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目击者称,5月11日晚7时许,在宝安区龙华街道水斗富豪新村11巷某栋住宅楼,一名租住在该楼的女子突然爬到8楼的楼顶,然后一声不吭地就往下跳,摔到地上一动不动,后经赶来的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该女子已经死亡。据称,该女子是富士康员工,这几天来看上去情绪不佳,因此邻居们怀疑她可能是跳楼自杀。
而根据另一则消息,近日,鸿海精密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因跳楼频发事件,委托富士康副总裁何友成请来五台山高僧做法事,祈求公司平静下来。5月10日晚11时,三位五台山高僧抵达深圳。
至少有一个转折在于,高僧抵达之后,富士康员工不在厂区内跳楼了。
值得注意的是,昨夜富士康女员工是选择在自己的租住处跳楼,或许是高僧的影响,又或是厂区内保安措施加强。
富士康跳楼事件,为何引起颇多关注?也许是因为连续的几起,这有些像网吧问题,一万套板卡散布到各个消费者手里,东南西北全国各地出一千次问题,不奇怪。但是,如果是一个一万台机器的网吧呢?在一个网吧出一百次问题,就格外凸显。何况,富士康华南40万众。
富士康工厂开了这么多年,为何到现在才频频出现跳楼事件?过去的这么多年里,都那么平静的过来了,这倒是一个有趣的话题。难道是2012来临前的狂躁?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自杀不犯法,但是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房东的利益,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应受到谴责。至少,自杀应在工作顺利交接,房租手续都办妥,没有什么遗留问题之后,选择一个不影响他人的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