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0年惠农政策摘要
(2010-05-29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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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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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方便于广大农民学习掌握和监督落实,现摘要汇编如下:
2。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目前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3。成品油价格补贴。补贴对象:全省种粮农民,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兑现方式: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4。小麦、玉米、棉花、水稻和花生良种补贴。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667平方米补贴10元,棉花、水稻每667平方米补贴15元。兑现方式:小麦采取“省级统一政府采购良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村、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的补贴方式;玉米、棉花和水稻采取“省级公开推介良种,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的补贴方式。花生良种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政策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5。畜牧良种补贴。补贴对象:购买和使用良种进行畜牧品种改良的养殖户或养殖场。补贴标准:(1)奶牛。每头能繁母牛使用2支细管冻精,每支冻精补贴15元。(2)生猪。每头能繁母猪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3)肉牛。按每头能繁肉牛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5元。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养殖户与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签订补贴合同,并到指定的配种站点或良种场进行家畜配种,支付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差价款。
6。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全省60个试点县开展小麦、玉米、棉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小麦,保险费667平方米5元,保险金额667平方米200元;保险费667平方米8元,保险金额667平方米500元。玉米,保险费667平方米6元,保险金额667平方米300元;667平方米保险费8元,保险金额667平方米400元。棉花,保险费667平方米18元,保险金额667平方米600元。以上保费由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
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类型: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废弃物处理设备等12大类45个小类农业机械。补贴标准: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万元;75千瓦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等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补贴兑现方式:采取差价购机、农民直接受益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购机农民向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支付扣除财政补贴后的差价款即可提取所购农机具。
8。家电下乡补贴。补贴对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品种和型号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和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补贴产品: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每户每类补贴产品限购2台。补贴标准:对原最高限价内的家电下乡产品,仍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请查阅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兑现方式: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审核兑付方式。
9。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补贴对象:全省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农民。补贴产品:农民在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在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购买的摩托车。补贴标准:对农民直接购买卫星在火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但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报废三轮汽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另外给予2000元报废补贴:对报废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另外给予3000元报废补贴;每户限购一辆。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每户限购两辆。兑现方式: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经审核后,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