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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适用司法拘留的主要法定情形

(2023-11-23 13:53:54)
标签:

法律知识

分类: 执行程序

近期在解答咨询时,遇到有部分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问到: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是目前没有能力还款,担心去了法院会不会被拘留。我一般简单回复:拘留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只是暂时没有还款能力,通常不会被拘留。

今天整理了一下执行程序中适用拘留的主要法定情形,个人建议被执行人及有关人员有必要了解一下,具体为: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法院无法执行的;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法院允许处分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问题作伪证,妨碍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故意撕毁法院执行公告、封条;妨碍法院依法搜查;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的其他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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