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缴工伤保险费有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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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点与工伤保险有关的话题。
先说两个我参与处理过的案例,其中一位女性在西安一家超市工作,去年年底工作期间不慎被绞肉机绞伤右手,经诊断右手食指完全离断,右拇指远节指骨骨折。因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该员工出院后单位支付了医院费。该员工后来向我咨询后续理赔问题,我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初步判断其受伤程度符合工伤九级情形,并帮她整理了一份索赔清单,随后她与单位协商后,较为顺利的拿到了其余工伤待遇20万元。
另外一个亲戚在河北保定一家电气公司从事实验员岗位工作,2020年8月上班期间做升流试验过程中不慎触电受伤,经诊断胸椎、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因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单位垫付的医药费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进行了报销。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除了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工资和离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工伤保险基金又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费以及离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万余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从上述2个同为工伤九级的案例不难看出,当员工发生相对严重的工伤后,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分散用工风险,减少用人单位的损失。
最后附一份个人整理的工伤待遇与支付渠道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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