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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之都

(2013-06-10 17: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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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老師朋友說, 現世代的怪獸家長相當可怕, 老師罰他的兒子, 兒子回家訴苦, 家長便直踩上學校教員室, 質問老師: 「你做咩歧視我個仔?」朋友說, 他們最喜歡將「歧視」二字掛在口邊, 成績欠佳、遭同學排擠, 甚至埋怨在班房內的座位不理想, 通通也因為「被歧視」。

類似情況, 當然不止發生在校園。這十多年, 香港人(自以為)學會了「歧視」這觀念, 動輒就投訴遭歧視。派不到自己心儀的小學是歧視, 公司不聘請你又是歧視, 在交通工具上不讓坐、政府派錢沒有份兒、買不到私樓、拿不到商戶的折扣優惠… 都歸咎於被歧視。「歧視」二字, 成了眾人爭取自身利益的護身符, 總之有理無理, 一於先指責別人歧視, 還未就範, 便再說「信唔信去平機會告你?」

美國應算是對歧視問題探討得最深入的國家, 然而, 當地人對「歧視」(discrimination) 有一套相當「崇高」的定義, 絕不會輕易搬出來指控別人。 筆者在當地讀書的時候, 從未見過有同學將自己成績欠佳歸咎於老師的「歧視」,因為大家都明白,成績是自己讀出來,要負責的是自己,不是別人。(當然,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今天中國留學生充斥美國學府,情況有否改變,則不得而知) 在那個文化及種族問題比我們複雜千萬倍的地方, 反而甚少聽到有人說「歧視」二字, 因為那是敏感詞, 亦是一項很嚴重的控訴, 隨時會引起軒然大波。

香港人很聰明,很擅長以偷換概念的方式來保護或爭取自己的利益。可憐這套「反歧視」的崇高理念,就此被香港人「玩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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