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梁芷珊讀市生意市場管理杂谈 |
分类: 2011香港信報專欄-讀市生意 |
做市场推广工作,统计数字是有用参考资料,我们都要订阅很多市场推广杂志,online
newsletter等等,硬哽一堆堆的数字,将之消化,从而推论出适合自己行业的市场推广用具,以及选择发布平台。
品牌卖广告宣传,必须聪明地选择媒体,广告公司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不停地给予最近统计数据予客户参详。当然,我感觉所有统计都有前设引导性,例如电视台的统计收据,为表达广告效益及价值,必然是选择最有利的表达方式,他们用以自我说服,也希望说服客户,电视广告是最有效的宣传方式。
直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每次收到电视广告报价,价格都在不断上升,翡翠台黄金时间的广告spot,真是粒粒值万金。电视广告收费这么高昂,冀以销售额回本,这条数多数「计不掂」,所以往往只有很大的品牌,才会做个别Sales
Campaign的电视广告,其他大部份都是一些brand
building项目。其实,这条数和那条数,虽然都是出于同一个口袋,但公司市场部和广告部在筹划media
plan时,都会将两条数分得很清楚。
以前,广告消费分above-the-line和below-the-line两大部份,现时则多了讲online和offline。
由于电视广告实在太高消费,现时大部份广告公司都会很具引导性地,给客户看有利于互联网的统计,游说客户以试验性质,拨出部份的广告费,投放于网上媒体。一般的看法,都是现时群众主要从网络上接收资讯,看电视的时间大为缩减。而且通常一个家庭中,都有几人分享一部电视,电视广告的所谓命中目标观众,其实有机会在目标的身边旁落;相反,电脑比较个人化,甚至一人有几部电脑(公司和家里),就算没有私人电脑,各人口袋里还有可以随时上网的手提电话或平板电脑。
目前的确有部份的广告费用,都正转移向online的宣传渠道。我公司准备开设全新KTV品牌,在brand
building层面的宣传攻势中,都会投放资源在online广告上测试效果;电视广告仍然会做,但确实将部份的「饼」,分了给网络。
我看过统计,报告五类人士,昨天接触过甚么传媒,以及所花时间。五类人士包括15至24岁年青人、0至6岁孩子的母亲、未婚男士、经济宽裕的成年人,以及高层管理人员。五类人士之中,除了「母亲类」,都说「昨天上网」的时间比「昨天看电视」的时间长。我亦相信有很多人其实是一边上网,一边看电视,而集中力主要在电脑上,尤其在电视播放广告的期间。
统计显示单身男士花最多时间在网上,平均「昨天上网」237分钟,并看了108分钟电视;其次是年青人,平均「昨天上网」183分钟,并看了120分钟电视。而经济宽裕的成年人,平均上网132分钟,看电视122分钟。
虽然统计很具前设引导性,但亦反映一定趋向,而暂时互联网上的宣传费用仍然相对便宜,所以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将看到愈来愈多大品牌使用互联网宣传,尤其是现时很多收广告的网上平台,都可以提供用户类别选择予广告商,由于登入帐户多数会填写性别和年龄,例如化妆品牌要在MSN卖一个广告,基本上可以只传送到成年女性帐户中,减低子弹虚发的机会。
最近我也有个让眼球停留在MSN广告片的经验,还主动按键重复观看,那是阿联酋航空A380
香港航班启航的30秒广告片。以往看广告是被迫「唔觉意」看到的,现在潮流转变,就是感觉与自己有关的,才作深究。
我八卦A380的头等机舱设施,这既吸引我作为消费者的好奇,亦是作为都市人的「通识」资讯。
(注:统计资料来自synovate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