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替广州北京背负骂名,再考验城市精细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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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先替广州北京背负骂名,再考验城市精细管理智慧!
胡文
因为“限电”而遭受非议的深圳,无意中迎来了城市同盟军。
3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审议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摩托车在广州市内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
同样的措施也来自北京,北京市交管局于最近发布消息称,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北京以及广州对电单车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深圳面临的舆论压力将会由此有所减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深圳最早对电单车限行,实际上意味着对电单车的治理摸索先行了一步。否则,广州和北京不会在大致的时点出台类似的管制措施——起码在中国一线城市,遇到了大致相同的难题。从这一点来说,深圳不过是先替广州和北京挨了骂而已。如果这一骂,能够促使整个中国正视这一问题,进而为更多城市趟出一条新路,那么挨多少骂都是值得的。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广州实施“五禁”的要求,那么要比深圳严厉得多。即便是北京长安街的禁行令,也比深圳严格。要知道,深圳对电单车一直只是“限行”而“禁行”,深圳交警对电单车留下了相当宽松的出口——这从今天深圳交警的新闻发布会中所披露的信息就可作出判断。
其实自2012年开始,深圳就对邮政、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制,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根据行业不同分为三种颜色),纳入管理,允许上路行驶、不限行。目前备案车辆达到4.3万辆,其中快递业近1.8万辆,占所有行业总数的41%,行业配额最多。
针对快递行业协会的诉求,深圳交警又落实增加了5000辆备案电动自行车的配额,后续会充分考虑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协调增加配额。这种姿态值得肯定。
可以想象,如果广州实施“五禁”规定,那么所遇到的反弹可能将大大超过深圳。或许用不了多久,许多人就会发现:无论是当下对于深圳交警的批评,乃至对于深圳整个城市解题发挥式的情绪宣泄或冷吵热讽,实际上并没有建立在理性和建设性的基石之上,因此,注定难以经受时间的检验。
在诸多关于电动车的信息中,以下特别值得关注。
一、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数据显示,现在全国每年生产约3000万辆电动车,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亿辆。其中,快递等特种行业目前对电动车依赖程度非常之高。
二、据快递员反映,一辆电动三轮车的日派件量为100多件,电动两轮车日派件量约为电动三轮车的1/3。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公示信息则显示,目前全国快递业在用电动三轮车40万辆以上,需求量近100万辆。
三、电动车国家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 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但实际上,大多数电动车都超标。
四、2015年深圳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36人,同比下降了8%,但因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却达56人,同比上升37%。
五、在深圳交警查扣的电动车中,相当部分属于电动三轮车。当时,电动三轮车至今没有国家标准,因此现在市场上电动三轮车均属非法生产,也无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因此也不能用于快递。由于无法上牌、未购买保险、纳入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医治费用等问题不但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伤害,也会给使用人、快递企业造成困扰,得不偿失。
由此可见,深圳所遭遇的“禁摩限电”舆论风波,实际上已经关系到电动车行业的顶层设计与城市管理的制度安排问题,尤其是与电子商务一同迅猛发展的物流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电单车成为相当一部分普通市民的交通工具甚至是谋生工具之时,政策的出台需要更多的综合考量以达至平衡点,城市亦需更多足以实现精细管理的智慧。
比如说,深圳能否摸索出一套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并在深圳试行呢?如此,深圳方不负所谓先锋城市“闯”字精髓,以及无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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