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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全与家人在工厂门口(后排中间戴眼镜者为吴大全)
昨夜浙江下了一场雪,使今天的慈溪长河镇显得格外明亮和清爽。对于吴大全来说,今天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他被判的所谓窝藏罪,于今天服刑完毕。所以,当我和他的家人来到他“打工”的厂子接他的时候,发现他早已经等在厂门口,而且是理了发,换了新衣服,穿上新皮鞋,显得格外的精神。
众所周知,吴大全在四年前被浙江高院错误地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要不是后来他在监狱里遇见了真凶班春全,他可能要把牢底来坐穿。然而,不知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待见他,原以为可以无罪释放回家,却没想到又被炒了回锅肉,慈溪法院以窝藏罪再次把他判刑四年多。直至他的冤案被网民曝光,才把他假释了。可是这个假释是假的,吴大全被“安排”到长河的一处工厂“打工”,不能自由行动,连律师和记者都无法会见。
从今天开始,吴大全应该是完全自由了。他可以自由地行动,自由地思想,自由地申诉。说到申诉,昨天发生了一件小插曲。吴大全于2010年11月19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书,对该院判处其窝藏罪不服,提出申诉。等了一个半月,昨天等来了消息。慈溪法院审判监督庭的庭长亲自出马,带领本案的主办法官,来找到吴大全,动员其撤回申诉。他们的意思是,反正是要驳回的,还不如撤诉。这实际上已经提前告诉了吴大全,申诉将被驳回。今天吴大全对我说,既然反正是要驳回的,那就让他驳回吧,我们还能看看人家是怎么驳回的。
所以,吴大全经过与家人和亲友商量,决定不撤诉。如果慈溪法院驳回了,就上宁波中院申诉;如果宁波中院驳回了,就上浙江高院申诉。一直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看看咱们中国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我觉得吴大全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是合法的。国家公权力由于自己的过错,把一个无辜的公民给判处死刑。后来不但对吴大全没有一句对不起的表示,反而又以新的错判来掩盖以前的错判。对于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你还不让人家去申诉?因此,我坚决支持吴大全把申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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