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刘大孬法律援助律师团已经组成

(2010-06-08 21:02:00)
标签:

杂谈

    惊悉河南郑州发生了村民刘大孬开车撞死拆迁施工人员的惨案,这与2006年发生在浙江义乌的村民吴广德开车撞死拆迁施工人员的惨案极其相似。我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对于我国相继发生这样的惨案,深感痛心。我们首先对在这次惨案中不幸遇难的死者表示哀悼,我们也向受伤的人员表示慰问。

    我们认为,刘大孬开车撞向拆迁施工人员,其行为性质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将由人民法院依事实和法律予以认定和判决。鉴于刘大孬已经被郑州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刘大孬作为犯罪嫌疑人,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合法的诉讼权利。

    由于目前还没有刘大孬家属已经为其聘请律师的消息,以及刘大孬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可能无法立即聘请律师,我们认为有必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且这种法律援助应当从本案的侦查阶段即开始。

    因此,我们决定组成律师团,为刘大孬本人以及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刘大孬等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可与我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联系。

                  杨学林律师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魏汝久律师 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

                  王振宇律师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8日

                             于北京

 

博主按:

    郑州刘大孬开车撞死拆迁者已经一个星期了,同时他被抓起来也已经一个星期了。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听到郑州官方向公众发布事件的真相,也没有听到郑州警方公布刘大孬涉嫌的罪名。

    我因在四年前的2006年办理过浙江义乌吴广德开车撞死拆迁者一案,担任吴广德的辩护律师,所以对刘大孬案极为关注,写了博文《郑州刘大孬开车撞死拆迁者,四年前义乌曾发生》(http://yangxuelin1513.blog.sohu.com/153451162.html)。但对是否主动表示愿意为刘大孬辩护的问题,我一直在犹豫。因为几年前北京有律师公开表示愿意为西部某重大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结果被司法局给否决了,有的律师的年检注册还受到了影响,而这几天恰逢北京律师年度审核的关键时刻。

    我现在还不知道刘大孬的家属是否已经为其聘请了律师,我估计还没有。虽然已经有许多律师(包括我自己)已经在博客或者论坛上对此案发表了看法,但是直接表态愿意为刘大孬进行辩护的,目前还没有。只是辽宁师范大学的梁剑兵教授,在他的博文《“刘大孬驾车撞官案”将考验河南“人民陪审团”》中表示:“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本人也愿意担任本案犯罪嫌疑人刘大孬的辩护律师,为他提供必要的辩护服务。”

    看了梁剑兵教授的表态,我感到很惭愧。如果到现在还没有律师站出来,我们也就不必做律师了。于是我立即与北京律师魏汝久、王振宇取得联系,经过沟通,我们决定联合组成律师团,为刘大孬提供法律援助。魏汝久是北京著名的维权律师,曾经在2005年组成8人北京律师团,为浙江东阳4.10群体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王振宇是北京著名的公益律师,曾经担任阜阳“白宫书记”案受害人律师。而我本人虽不怎么著名,却办理过义乌吴广德撞死拆迁者案,此案与刘大孬案简直是一模一样,因此我起码具有办理此种案件的经验。另外,由于我现在还没有办法与梁剑兵教授取得联系,所以还不能把他的名字也列入律师团,但是我相信很快就会的。

    这样一来,刘大孬律师团起码已经有如下人员: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的杨学林律师;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的魏汝久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的王振宇律师;还有辽宁师范大学的梁剑兵教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