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子、车子若为男方购买,离婚时女方将净身出门,什么也得不到。
正是因为这,全国掀起了一轮关于婚姻财产的口水战,尤其最近热报的诸多房产加名。
女人对于此条款的敏感程度就跟甲午战争后,旧中国割地赔款一样委屈,作为女人我认为此条款就像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维护男人利益的不平等条约。但是如果让我去房产加名,我不会加,因为我觉得此条款男女适用,谁花钱买的最后就归谁,没什么不好。
还记得韩寒那句“让有房才结婚的女人滚蛋”虽然在很多观点上我并不支持韩寒,但是这个观点,我很支持。
早在几年前我就遇到过朋友的哭诉,因为房子和恋爱几年的女友在谈婚论嫁的刀口上分手,本来婚期已经订好,但是因为女方提出来必须在某城市有套自己的住房,并且不能贷款,房产上要写上自己女儿的名字。朋友和家里人无法接受,一是经济关系,二是想不通。如今的房价什么概念,不说大家也知道,男方的大部分家产为什么要写上女方的名字?何况买不起!当然如果男方是有个有钱人那就另当别论,不过类似这样的婚姻,大多数都是以为某种不稳定的因素在里面,因为有隐隐的担心,所以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相信,想拥有房子的女人占大多数,包括我在内,其中非要房子才结婚的女人也在多数,一部分就直接了当的说“不考虑没房没车的男人。”这种口吻几乎是千篇一律,更离谱的是像我那朋友遇到的那样——不写我的名字不同意结婚。
房子,对于现代人来说已经成了一件奢侈品。而女人想依靠男人,从别人身上得到一个安全的港湾-----房子,这是件很可怜的事情,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提这种要求,如果不按自己的切身条件去衡量只是一味的拜金,一味的依附追求物质,这种女人便是可恨之人。女权解放运动以来,女人就成为半边天,既然是半边天了,为什么就不能和相爱的人一起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呢?作为女人,在我眼里,独立是必须的,但适当的也需要依靠男人,只有适度独立的女人才能在生活中让自己活得游刃有余,活出一份属于自己的精彩!同样只有拥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才交拥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否则一切都是借口。
真正幸福的女人是不需要房产上加上你的名字,因为婚姻的长久比什么都重要。
婚后,我深刻体会到:一个女人,最初打动男人的几乎是外貌,可是外貌如一本空白日记本的光亮的封面,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他可以一眼选中你,是你们缘分的开始,而之后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是不断地在里面写书,写进你的生动,善良,温柔,善解人意。识大体更多的是你的爱,如果封面的容颜虽然被岁月淡化,但是越来越丰富的内容更会吸引那个看书的人,让其对你孜孜不倦百读不厌。
婚姻其实真的犹如沙子,N多时候你握的越紧就会流失的越快,就像房产上加名了又能怎样,就能保证你的婚姻能长久,就能说明你拥有了婚姻幸福的通行证?爱是需要信任当养料,理解做雨水,这样婚姻这篇土地才会越肥沃越滋养,生活在里面的人才更紧凑更茂盛。
做一个聪明的女人,房产加名不如婚姻加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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