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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医疗机构成“艾滋帮凶”之痛
新桂网-南国早报
吉林省德惠市宋某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间,宋某先后15次到血库献血竟都未被发现携带艾滋病病毒,通过血液和性传播,宋某至少造成21人染上艾滋病病毒(据《南国早报》12月3日报道)。
因献血而传播艾滋病毒已经不是新鲜事,但在通常的印象中,这种事情都发生在非法机构采血和供血过程中。正因为此,政府部门总是劝说献血者到正规血库去献血,告诫用血者采用正规血库供应的血。在这起案例中,宋某每次献血的地方都是市中心血库。如此正规的献血和供应渠道,却导致至少21人染上艾滋病病毒,这不能不说是“骇人听闻”。
根据卫生部早在1993年发布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输注的医疗用血必须经过血型的正反定型、血比重、转氨酶、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几大项的严格检查,采血前检查一次,采血后重检一次。一位艾滋病感染者3年内15次都没在献血过程中检测出HIV病毒,人们不禁要问,这能是“工作疏忽”之类的表白就能解释清楚的吗?其实,在人们对公共医疗机构寄予太多信任的同时,一些公共医疗机构早已堕落了。在世界艾滋病日前一天,《中国经济时报》以大量的篇幅报道了河北邢台市一些医院私自采血导致输血者大量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件。打着“让患者少跑些路”的堂皇旗号,邢台市一些医院不仅自己直接采血,还与“血头”们形成了利益联盟。在利益驱使下,邢台市从医院到防疫站,至卫生院、乡政府,甚至个人都抢建采血站,而邢台市80%的艾滋病感染者都是因为使用“自采血”所致,康泰医院、显德汪煤矿职工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已被推上被告席。将河北邢台的“自采血”事件和吉林德惠中心血库提供“艾滋血”联系起来看,由血站采血、由医院用血这种法定的采供血机制已经被打破了。在这种混乱局面下,医院信不过了,中心血库(站)也信不过了。事实证明,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无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院还是以提供健康血液为职业要求的血站,不仅不可能履行职责,还有可能堕落成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