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摘自理财周刊
所谓信用,第一是“信任”,第二是“可用”,第三是“能用”。当一个法人主体的“信”可以被人“用”的时候,“信”+“用”=无形资产。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工具,还有信用资产的属性。
从工具的层面看互联网金融,第一个层次是网上银行或简称“网银”,以商业银行为交易主体,允许客户在网上办理银行业务。第二个层次是网上金融超市或简称“网超”,由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都可在网上销售产品,网上金融超市逐渐形成。第三个层次是网上融资或简称“网贷”,P2P或O2O的模式让线上线下的借贷业务融为一体,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中迅速崛起。无论是“网银”,“网超”还是“网贷”,互联网都没有创造新的金融业务,只是把原来在网下的金融业务搬上网,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创造更高的流动性。
但是,阿里巴巴和腾讯的成功却不限于此,这就要理解两个重要的概念:其一是网络信用,其二是网络货币。同样是互联网,人们选择阿里巴巴而非其它网络至少有以下三个理由:1、他们或许已经是阿里巴巴(淘宝网或天猫商城)体系内部的经营者;2、他们在目前的网上业务之外还有新的金融需求;3、他们相信阿里巴巴不会倒闭,也不会违约。这三点看起来简单,却包含着一个巨大的无形资产:信用资产。所谓信用,第一是“信任”,第二是“可用”,第三是“能用”。当一个法人主体的“信”可以被人“用”的时候,“信”+“用”=无形资产。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工具,工具之上还有一个属性:信用资产的属性。
信用资产是人类社会最大的无形资产,由此产生的网络货币则更上一层楼,把网络信用直接升级为经营性利润和现金流。在很多人看来,网络游戏只是游戏,殊不知金融也是游戏,是金钱的游戏,其共性都是经营人的欲望。当游戏不断升级而使游戏参与者进入“上瘾”阶段时,战胜游戏对手的欲望就改变了游戏的初始动机,把爱玩的欲望升级为挑战欲和赌博欲。在挑战欲和赌博欲之中,游戏参与者都会积极创造优势,而腾讯创造的网络货币即Q币就有了新的功能——创造相对优势的功能。此外,Q币还可依托网络信用直接进入外部市场,流通中的Q币一旦与人民币直接兑换,就具有了信用货币的属性——流动性。Q币的流动性一旦脱离了游戏,Q币就产生了作为信用资产的财富效应。对于Q币的经营者即腾讯公司而言,Q币的发行与管理势必纳入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而Q币的发行成本却几乎为零!
从互联网金融的工具属性到信用资产,再以信用资产为基础创造网络货币的流动性,互联网金融就不仅是线下金融业务的网上工具或延伸,而是一种新型的金融资产,直接创造货币化的虚拟财富。我在各大学主讲新财富理论中的基本原理之一是财富的货币化与货币的产业化,当社会的主流财富升级为虚拟财富时,信用货币就不仅仅是“中性”的流通手段了。信用货币作为财富货币化的标识,已成为虚拟财富的构成要素,货币天然非财富,而财富标识为货币!
阿里金融的信用资产还将再度升级放大,在阿里巴巴集团整体上市完成后,阿里巴巴的网络信用将直接升值为证券化的金融资产,就像腾讯公司上市后的市值飙升一样。信用资产的货币化和证券化,将使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在全球金融业异军突起。她大大提升中国金融资产的整体估值,并颠覆人们对金融资产的传统观念。互联网金融不仅是金融业的新工具,而且是人类社会在互联网时代创造的新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