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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意思,是个好日子

(2011-04-22 22:12:50)
标签:

药家鑫

死刑

李庄

西红市

法律

杂谈

今天,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案一审被判死刑,西红市方面,李庄律师案检方要撤诉。各网站的头条都是这两件事,好久没有出现这样的好事了。虽然昨天有《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一类的社论,似乎在暗示什么,但今天还是云开月明了。

 

药家鑫被判死刑,虽然说大快人心很主观,而且又会有人借此说舆论影响司法之类的话,但法官都说了: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死刑是唯一正常的判决,照理应该跟舆论没任何关系。事实上跟舆论有没有关系我们不得而知,若没有,就算是法律的胜利;若有,就算公理的胜利,我偏不说是民意。

 

但是,判了药家鑫死刑,又有人出来唱反调了。有的人前阵子先说药不死则法律死,现在判药家鑫死刑了,他们又开始说制度和社会是罪魁祸首,成了体制论者,学会了被自己骂过的李玫瑾那一套。而且又成了屁民不明白程序正义,不关注李庄,觉得判死刑完全是因为司法屈从于舆论了。更有阴谋论者,认为药案是在转嫁社会矛盾,觉得上头在下一盘很大的不能见人的棋,我们为药案的判决欢欣鼓舞的都只是充当了棋子,借此就可以表现自己的清醒和理智了。真不知道这些人要怎样,看来药家鑫不死不行,死了也不行。

 

当然,这只是一审,后面还有续集。当年南京酒后开车撞死5个撞伤4个,孕妇婴儿都撞出来的那个案子,还记得么?大家围观过,声讨过。一审死刑,大家欢呼,终审死缓了,最后大家的眼光被别的新闻吸引走了。是不是觉得很像,虽然重演的概率很高,也有人因此骂既要当婊子又要拿牌坊,但还是希望不要重演,否则故事情节太雷同了。

 

在专家学者们看来,李庄案撤诉的意义要更大,大很多,而且一般人不能理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但要理解这点好像也不难。药即使不被判死刑,也只是一次普通的枉法,李庄则是强权的有意陷害。强权在法律面前难能可贵地低下了头,很值得表扬。但是,受阴谋论者影响,我也阴谋论一下,如果撤诉是司法体制内的人受到比西南王更高层级人的指示的结果,那岂不是强权对法律的又一次蹂躏。

 

虽然有人说我们习惯了廉价的欢呼和虚假希望,但虚假希望总比绝望好。有人假装清醒高深,对百姓高度一致的欢呼呲之以鼻,说66年到76年的灾难就是意见高度一致的后果。对此,我看到一句很有意思的评论:中国有两种散步,一种叫家乐福式散步,一种叫油价上涨式散步。你觉得两种一样吗?这个太经典,而且那十年也不是意见高度一致,是不一致的意见被阻隔了。现在每年的三月,不也是一致通过,完全同意么,但多了一些意见不被阻隔的渠道。

 

今天还有个有意思的消息,前任总理回到他正值百年校庆的母校,对隔了两辈人的学弟学妹们说:“七点到七点半,我必看中央台,看它胡说些什么”。看来即便是曾经的新闻联播的主角,对这部专门说谎的连续剧也会恶语相向,估计正在演新闻联播的几位主角对这个节目也没有什么好感。不知这位总理是否知道他偏激的学弟学妹们可能会被会商的消息,若是把这件事拿出来也讨论一下,就更有意思了。

 

老朱因为在任时的一些作风,近来很受人怀念。其实,在中国做领导挺舒服的,长得严肃点,就走铁腕路线,长得慈祥点,就走亲民路线,还都会受到人们的感恩戴德。这样好的人民,上哪去找啊。爷爷们,对我们好一点吧,你们只需敬我们一尺,我们就回敬一丈啊。

 

不论如何,今天都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虽然还有田喜,还有钱村长,还有聂树斌。最后拿一句老话呻吟一下:但愿有一天,法律不再有胜利,只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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