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如何看待“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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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城这个词,显然是有人刻意渲染,给人们以恐怖的感觉。如果真是人迹罕见,夜晚漆黑一片的大面积住宅小区这样,我看这个地方的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了。
首先要调查一下,这个小区是不是断水、断电、没有供暖设备?是不是配套设施有问题,没有商店?没有学校?没有医院?没有公交汽车?如果是这样,这样的小区是如何开发?又是如何建成,验收合格的?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另外如何正确看待鬼城?
如果这片住宅小区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配套设施齐备,还仍然没有人居住,是不是潮湿?是不是物业管理有问题?如果不是这样,有关部门就应该认真调查一下,到底是什么人买了房子不住?是房叔还是房姐?是大款?还是贪官?
我也去过一些有人说的那种“鬼城”,我了解的是:一部分是海景房,比较潮湿,不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人,很难接受潮湿气候。怕得风湿疾病。还有一部分有“闲钱”的人,为了海景房有升值的空间,想发上一笔财。也有一种“候鸟”家族,冬天住南方,夏天住北方,把父母送到南方去“猫冬”,送到北方去避暑。算是季节性“鬼城”。
我曾经去过河北一些城市,海南三亚和山东过春节,也的确看到了宾馆打折,旅游景点打折的现象。同时也看到了山东龙口,威海银滩和秦皇岛、北戴河海景房小区的冷清。
但是那里的房子很多已经卖到了个人手中,这种的冷清也不能算作鬼城吧?
如果,既不是海景房,又不是“猫冬”避暑的圣地,而且小区的房子建好了,配套设施也齐备,还是没有人买,更没有人住,这可就是“鬼城”了吧?
因为真是见了鬼了,谁主张在这里建小区?谁批的地?出于什么目的?我看就应该追究一下当地政府的责任了吧?
不能因为搞政绩,搞所谓的开发区,不顾地点环境,不顾及这个城市的购买力,随心所欲乱批地,乱建开发区吧?
国家应该区别对待“鬼城”这种现象。
要把卖出去的住房和没有卖出去的住房,分开统计。卖出去的的证明有市场,开发商也赚到了钱,也算没有白白建筑。
如果存在大量没有卖出的小区,还在继续开发建筑,应该追究当地政府的批地、卖地的责任。这纯属是拿着钱,打了“水漂”。这样的鬼城,必须制止!
卖出去了没人住的,一定要在配套设施上找原因,尽快采取措施,让这样的“鬼城”活起来,否则也是一种浪费!
中国鬼城应该公布没有卖出的住宅总户数,不要混做一谈,都称之为“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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