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职业乞讨者应不应该“持证上岗”?

标签:
打苍蝇职业乞讨欺诈犯罪不劳而获给社会抹黑 |
分类: 本人原创 |
如果用欺诈手段不劳而获,应不应该有人管?咱们不论他给社会抹黑,可是所在的县、乡、区政府有没有管理责任?
如果家庭确实困难,是不是享受低保补助?如果不是低保户,而且家庭生活富裕,还出去乞讨,这样的人应不应该有人管?
如果家庭的确贫困,那么所在的县乡村都采取了什么措施?有没有扶贫承包人员?现在,让许多城市执法人员难办的是:这些乞讨人也没有什么特困证明,也无法证明是不是犯罪团伙故意组成的假残疾?
我也看过一些报道,有的地方出现过花钱雇残疾人乞讨,甚至有的人把拐骗来的,好端端的孩子打成残疾,逼迫他们去乞讨。
许多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中国人同情弱者的善良的心理,使得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越来越多。乞讨者可以隐藏罪犯,可以隐藏贩毒、卖淫、盗窃分子。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对于没有身份证明的乞讨人员,做一下调查,看看有多少对社会不满的人员,有多少诈骗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应不应该介入调查?
不能让好逸恶劳的不法分子永远逍遥法外,更不能让一只“苍蝇”坏了一锅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