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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职业乞讨者应不应该“持证上岗”?

(2014-09-22 18:38:55)
标签:

打苍蝇

职业乞讨

欺诈犯罪

不劳而获

给社会抹黑

分类: 本人原创

【原创】职业乞讨者应不应该“持证上岗”?
    看了725日的“猜猜,职业乞讨者月收入多少?过万!”职业乞讨人员看上去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身处困境,然而,通过苏州市救助管理站最近向相关部门递交《苏州市职业乞讨群体现状》时披露,一般的职业乞讨人员每天能要到四五百元,多一点的有七八百元,这样一算,职业乞讨人员一个月收入竟然能过万,甚至有的职业乞讨人员竟然拥有两本房产证和港澳通行证。... ...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有劳动能力,而且家庭生活富裕的人,做职业乞讨有没有欺诈之嫌?

如果用欺诈手段不劳而获,应不应该有人管?咱们不论他给社会抹黑,可是所在的县、乡、区政府有没有管理责任?

如果家庭确实困难,是不是享受低保补助?如果不是低保户,而且家庭生活富裕,还出去乞讨,这样的人应不应该有人管?

如果家庭的确贫困,那么所在的县乡村都采取了什么措施?有没有扶贫承包人员?现在,让许多城市执法人员难办的是:这些乞讨人也没有什么特困证明,也无法证明是不是犯罪团伙故意组成的假残疾?

我也看过一些报道,有的地方出现过花钱雇残疾人乞讨,甚至有的人把拐骗来的,好端端的孩子打成残疾,逼迫他们去乞讨。

许多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中国人同情弱者的善良的心理,使得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越来越多。乞讨者可以隐藏罪犯,可以隐藏贩毒、卖淫、盗窃分子。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对于没有身份证明的乞讨人员,做一下调查,看看有多少对社会不满的人员,有多少诈骗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应不应该介入调查?

不能让好逸恶劳的不法分子永远逍遥法外,更不能让一只“苍蝇”坏了一锅汤!

      现在打老虎重要,打苍蝇、除四害也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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