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点才下班,到家已经快10点了。有些疲惫,但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身体的疲惫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洗漱完毕,刚想坐下看看电视,窗外响起一道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是一声沉闷的撞击声。直觉是出车祸了。我和老婆不约而同的朝窗户跑去,打开窗户,只见楼下商户里的人已经出来,但现场被大树遮挡,什么也看不见。但从商户里出来人的议论和表情判断,确实出了严重的车祸。
中国人爱看热闹的习惯在哪也改不了。楼下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已经聚集了上百人,当然这类凑热闹之事,总少不了我。在马路的正中间,一辆面包车头部被撞得不轻,左侧的车灯已撞飞,左侧轮胎也被撞瘪了,而挡风玻璃也被撞碎,只是因为贴了防爆膜的缘故,玻璃碎片没有溅得满地都是。而在大树底下,一辆125摩托车直挺挺的躺在那里,不远处的马路牙子上,则躺着一个人。确认是摩托车驾驶员的伤者无疑。
据目击者讲,当时面包车在路口左转,没有打转向灯,速度不快,但直行的摩托车速度则超过80码以上。面包车转弯时,因为双方均未注意,摩托车撞上左转的面包车,连车带人一起被撞飞。而出了事故之后,面包车司机则弃车而逃。
路边的行人打了110和120,几分钟之后治安队的人到现场维持秩序,救护车大约在半小时左右才到。不得不说,治安队的速度还是蛮快,但救护车的速度真不敢恭维。要是出现严重事故,以这样的救人速度到现场,恐怕不是来救人,而是来收尸的了。
后面的情况就是例行公事。救护车将伤者拉走,交警随后到现场勘查,事故面包车和摩托车被拖走。当然无论事故本身的责任在谁,肇事逃逸的面包车司机肯定逃脱不了。像这类事故,乖乖的打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候。后续的事情交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去处理。司机其实担不了多少责任。但一旦逃逸,就成了刑事案,可能这一辈子都逃脱不了肇事逃逸的罪名。
事后,我和老婆回家讨论此事,有两点共识达成。一是绝不超速行驶,二是车不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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