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网友爆料湖南高校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漏,身为评委的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在宾馆“开房收钱”。昨日凌晨,湖南省教育厅在其官网上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该厅高度重视微博上反映的湖南警察学院刘一兵教授在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目前已终止刘一兵教授的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不得不说,湖南省教育厅对该事件的反应速度还算让人满意,但我个人认为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还不够严厉和彻底,类似隔靴搔痒的处罚难以起到对学术腐败的震慑作用。
学术腐败是这些年来一直存在的社会问题,从抄袭文章到买卖论文,再到如今的在职称评定中收受红包的行为,可以说都是一直存在于学术界的潜规则,很多人深知这些潜规则和内幕,但大多要么以“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因为违规违纪对象是熟人、同事或领导而愿意做老好人,送个顺水人情而知情不报。正是因为大家对学术腐败的问题视而不见,才推动了学术腐败的蔓延。
不得不说,这次微博中爆料的评审收取红包事件,一要感谢微博,微博给每个人提供了公平的畅所欲言的机会,同时也为那些敢怒不敢言的人提供了一个暴露社会真实面的平台。二要感谢爆料者,尽管是通过微博爆料,但同样需要勇气,更需要刚正不阿的精神。
在事件被曝光后,湖南省教育厅随机展开了相关调查,也对相关人员的专家资格进行了终止,但我个人以为,对待这次曝光的学术腐败事件,应该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首先,收取红包的刘一兵教授,不但要取消其职称评定的专家资格,还要根据收取红包的数量进行相应的罚款。不但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还要降低其职称等级。我以为,评审收取红包是在扰乱职称评定的正常规则和职称评审活动,违规人员当然应该为其违纪行为埋单,以收取红包的方式违规,罚一点款为其违规行为埋单,公平!!!
而作为教授级别的专家评审,理应深知治学严谨的重要性,更应该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和传播端正的治学之风,这是所有治学者的基本准则。作为教授不但不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为后生们做良好的示范,还带头搞学术腐败,更参与到以金钱换取职称的腐败行为中,不但没有起到带头作用,而且是在用自己的力量推动腐败,这样的人当然不配教授的称谓。取消其教授的职称,对其做降职处理,公平!!!
其次,有人收红包搞学术腐败,就一定有人送红包谋取功名。在这样的花钱买职称的腐败中,收红包的评委和送红包的人缺一不可。送红包者或许有一大堆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或许是因为学术之风的腐败已经成了普遍问题,与其独善其身不如随波逐流;也或许经历过一些没送红包而遭遇到不公待遇的事情,从中吸取了教训,以至于在违心的随大流,送红包。但这都不能成为参与学术腐败,以金钱买职称的理由。对这部分人我们应该同情,但同情归同情,回归到事件的本身,这部分人还是难逃违纪违规的本质。所以,对参与给评审送红包的人同样应该受到处罚。这既是对学术腐败的回应,也是为了保证对其他参与职称评审者的公平。对送红包谋职称者,我以为应该取消其当年或未来几年的职称评审资格。
第三,要横向和纵向展开调查,要彻底调查那些通过送红包已经取得职称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应该重新评审,如果重审符合现在职称要求的,可以保留现有职称,如果重审与现有职称相差甚远的,应该考虑取消校友职称。但为了维护学术权威,应对调查出的有过送红包某职称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而对该事件的调查也不应仅仅局限在对刘一兵教授个人的调查,应横向展开,对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评审都应该调查,因为我相信,参与学术腐败的评审绝不只有刘一兵教授一个。
最后,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找到类似学术腐败事件中的漏洞和不足。职称评审是否是几个所谓的专家敲定就能说明参评者的能力,这种靠几个人掌握一个人命运的模式是否值得反思。像大学里给学生上课的老师的职称评审,是否应该考虑除专家评审以外,让听听学生们的意见。此外,教育主管部门应该鼓励举报学术腐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术监督中来。对于举报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一查到底,以最严厉的处罚震慑违规违纪者。■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