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工伤条例》应该一刀切?

(2010-12-10 14:37:57)
标签:

李上网来

时事评论

工伤条例

修订

工伤

赔偿

公平

杂谈

分类: 时评

    今日修订的《工伤条例》一时间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毕竟是和人们密切相关的政策变动嘛,可以理解。

    条例发布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拍手称好大快人心者,同时也有一些高收入者感觉修订后的条例有一刀切之嫌。当然,从某个层面上来讲,所谓的对条例修订评价者大多是站在自己的位置带有很大的主观意愿评价这一新规的出台。很少有站在全民的角度评价制度本身的合理与否的。

    首先,我认为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只可能兼顾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人人满意。所以,对于这项新规的出台本人绝对四举双手赞成,如有一些反对的意见的话,也绝对只是个人看法而已,丝毫没有对新规本身存在抵触。

    新修订的条例中首先是将工伤的范畴扩大了,如将在上班途中遭受的一些意外伤害列入到工伤的范畴。这绝对是符合我国实际,也是和国际接轨的一大变动。在旧的《工伤条例》中本身就定义了职工在上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伤害属于工伤。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将伤害局限在机动车伤害的条例已经远远不能切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所以本次修订的条例扩大了伤害的范畴,将一些非机动车伤害及高铁带来的伤害也纳入到了工伤的范畴。这是切实的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应该叫好。

    另一处大的修改是关于工伤工亡的理赔金额的问题。在修订之后的规定了工亡的理赔统一实行同工同价的理赔方式。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区限制。真正实现全国“同命同价”。

    这应该是条例引起社会广大关注的一大问题点。一方面是大多数的工人满意政策的修订。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就是以前我们接触到的一些案例中大家都抱怨生命价值的不公平,同样的事故,同样的结局,往往最后因为工亡者户口关系等因素的不同而产生较大的理赔差距。当然,这本身是不切合人人平等的原则的。修订之后的条例解决了这个问题,工亡赔付一刀切下去,所有的人只要是工亡的都采取全国统一赔付价,所有的人都公平了。

    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的一样,一项制度的出台不可能让所有人的满意,因为人都是自私的。

    一些高收入群体在以往的旧规中如果是工亡的话往往可以取得比诸如民工之类的低收入群体更多的赔偿,而按照修订之后的规定他们一下子没有了特权,先前有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没有了,所以心理难免感到不平衡,最后不得不抱怨修订后制度的不合理。

    还有就是人们都喜欢拿现在和过去相比较,得到实惠的会比较,当然感觉心理不平衡的也会拿现在和过去比较。对制度赞同的人们往往认为修订之后的规定有利于自己,如果出了意外之后也就意味这家人现在比过去能领到更多的赔偿金,这对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是有利的,所有他们举双手赞成。而另一类人则同样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去判断是不是应该修订条例。在修订之前的工伤赔偿金可能是他们工资收入的N倍,他们感觉是合理的,但是修订之后的赔偿标准可能一下子有N倍变成了1/N了。由于自身的利益受到伤害,所以这类人极力的反对条例的修订。

    本人的观点在本文的一开始就说了,本人是极力的支持新规的出台。一方面本人自认为自己不是属于高收入的群体,所以也不和真正的高收入群体去凑热闹了。另一方面,其实工伤工亡的赔付都是题外话了,不管在什么岗位上做事,也不管收入的高低,其实大家首先应该注重的还是自己的安全问题。企业也一样,应该把职工的安全放在最主要的位置。所以,我希望的是所有人的健康,不出事故,不出意外。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