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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招生――河北省有“六不准”

(2007-06-07 10:31:00)
标签:

杂谈

  为严肃高考招生纪律,河北省纪检监察部门选派干部参与高考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高考录取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河北省副省长龙庄伟介绍:纪检干部在参与招生录取过程时,将监督检查招生部门执行政策和高校录取新生情况。对违纪舞弊事件,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处理。龙庄伟还提醒有关部门人员,从过去查处的违纪案件看,违法乱纪的大都是系统内部人员,各市、县主管领导,教育、考试部门负责同志,高校领导,务必充分注意,严格执行纪律。

  河北省今年还出台了规定,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执行高考招生工作“六不准”:

  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现金、有价证券;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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