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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数字出版 |
公告日期:2010-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获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情况概述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审字[2010]615号文件批准,同意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业务范围为:已正式出版的出版物内容的网络传播。
该批复指示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为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放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并做好对公司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获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对公司建设“汉王书城”内容平台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数字阅读领域的竞争力,有利于已正式出版的出版物内容的网络传播,促进数字阅读产业的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互联网出版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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