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0-04-23 0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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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大参考易周刊同洲财经 |
分类: 政策法规 |
公告日期:2010-04-2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0年4月20日人民网刊登了《同洲手机负责人潜逃 进军通信领域失败?》一文,该文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通信项目负责人提前人间蒸发,目前同洲通信处于群龙无首状态,实际上,同洲电子进军通信领域的计划已经宣告失败”。随后,部分媒体出现了针对本公司相关项目及人员的数种报道,其内容从捏造本公司进军通信领域失败,到公司涉嫌窃取某公司商业秘密,到“负责人潜逃”,甚至到“董事长潜逃”等等。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澄清如下:
1、上述报道称,同洲手机“负责人潜逃”“提前人间蒸发”。此报道完全为捏造,本公司并无任何员工有所谓潜逃情形。
2、上述报道称,本公司涉嫌窃取某公司商业秘密。此报道不真实,本公司从没有窃取任何企业的商业秘密。
3、上述报道称,“目前同洲通信处于群龙无首状态”“同洲通信人心涣散”。本公司申明,本公司各部门均运转正常。
4、上述报道称,“实际上同洲电子进军通信领域的计划已经宣告失败”“事实上已经宣告同洲进军(通信)领域失败”。此说法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纯属捏造。进军通信业务是本公司既定战略,目前,公司手机项目按照公司既定计划,正处于正常运转之中。
对这些严重失实的报道,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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