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7时许,网友“该是时候”和另外一名女同事搭乘202路公交车上班,上车后她们顺利找到座位。一名后来上车的老人向她们“索要”座位,因为觉得受到了侵犯,“该是时候”的同事并没有向老人让出座位,没想到这位老人竟然口出脏话,并一屁股坐到了女孩的身上。(2013年11月17日
《西安晚报》)
笔者注意到,所有的各大网站都刊登这则消息,跟贴讨论的都在上万条有的甚至有的已经数十万条,这么一件小事情能引发广大网民的热议本身就说明一些问题。事实上只要乘坐公交车的朋友,都不止一次遇见过同样的事情,我们也常在想“年轻人为什么不主动让座?”“老人为什么里所以当就必须让年轻人把座位让给自己?”但时间久了,对发生的事也司空见惯,于是对于“让与不让”人们开始模糊了。公交车上的丑陋的现象一幕接着一幕的上演,如今公交车上已经成了不文明的重灾区,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时你就是让座了也难得到对方一句廉价的“谢谢”。时间久了人们包括笔者自己心里也会形成了一种“不值得让座”的心理变化。
我们大家都知道,公交车上的让座仅仅是道德的自律行为,而道德属于自律范畴,而非他律范围。让座属于提倡行为,只要有老、弱、病、残,大家就应该让座,但并没有规定说座位是空着的时候,其他人不能坐。如果因为别人的行为有违传统道德,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用暴力去制裁,不但更加有违道德,而且会演变为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犯罪。
事件中的老汉不计后果的就往女孩身上坐,如果女孩在此时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动作过猛的推搡,导致自己摔倒致伤或更糟的后果又该如何解释,结果女孩只有更倒霉了。笔者以为不该让这种不让坐以道德的名义肆无忌惮“无理”现象的在社会蔓延,更不该叫它成为公交车上的常态化。不能让这种“绑架道德”的行为人太自以为是。
从立法的层面看,目前只有原建设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在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但这属于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设定的义务,而对于乘客的让座义务,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因此,让座是一种道德义务;但不是法律义务。
就让座而言,我个人认为还是要通过道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水平的途径来解决。如果年轻人身体有病或身体有残疾,当然可以不用让座。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愿意当众表达自己的身体状况。试想,有谁愿意当众大声说自己身体有毛病?真这样做的人,估计会被其他人认为脑子有病,这样的尴尬我们不是不会遇到。
记得,一次自己发着高烧乘公交车去看大夫,上车后见有座位便坐下了,刚过一站地,上来一位比我年长的先生,我让了座,可没想到自己没支撑多久有些扛不住,就坐在车门处的台阶上,售票员见此问明情况后,就向车厢内喊话:“谁给这位先生让个座,结果没反应,就连我让坐的那位先生也无动于衷,但我听到他与邻座的乘客说:“有病还来挤公交自讨苦吃”,我真的有些后悔了。虽然自己不想用“我身体不舒服”这种话来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消除他人的敌意。可是,我觉得自己的善意这时真的一文不值。
众所周知,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公共美德,也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健康人如果在公交车上不让座是要被舆论谴责的,因为这没有彰显助人为乐的美德,是不道德的。但是,“不道德”是不是就可以用“暴力”来对待,用拳头或更无理的举动来解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让座,并不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只是社会对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要求,属于道德义务。
但是,这样的常识并没有深入人心,相反“不让座就该以更加非礼”粉饰成目的是为了拯救道德,为了正义,简直就是荒谬。试问,女孩不让座就往人家身上坐还能反应正义的初衷、彰显文明的素养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年轻人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一种道德规范,其根本要靠倡导、靠自律、靠舆论,而绝非暴力。所以,在“不让座”的非道德面前,我们还是要收紧拳头和自己的屁股,因为暴力远远解决不了道德的问题,暴力也担负不起维护文明的重担。
“礼”原本是对对方要多少怀有敬意。然而我们看到活了大半辈子的老汉连最基本的礼数也不懂。让大家的礼让,作为乘客本身有一定的义务,但是向这个方向转变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政府是否提供了足够的公共服务。尤其是上下班的时候,更是严重超载。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大家在公交车上哪怕我没有座,我可以比较轻松地站着,不用被当成行货一样挤来挤去,挤得没有一点面子,让座可能更容易一些。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光凭乘客的自觉来礼让,有时候也过于苛求。如果每一辆公共汽车人人都有座,也不存在一个礼让的问题了,那就没有意义了。人的觉悟,人的素养就体现不出来。正是因为现在这样,所以恰恰要强调人的素质。
女孩没让座,应该是属于不文明的;老人直接坐在女孩腿上,难道就文明了吗?老年人应该得到年青人的尊重,年青人的尊严和权力难道就应该随意被老年人践踏吗?倚老卖老和仗势欺人一样,都只不过是在往自己身上涂脂抹粉,粉饰文明罢了。
女孩没“让座”是礼节而不是义务,当老汉说女孩没礼貌、没教养时,他自己呢?作为活了一大把年纪的人,做出这种事,讲出这样话,我只能用无耻来形容。甚至笔者怀疑老汉有意在借题发挥“性骚扰”,就不是简单地为老不尊,而是在公众场合公然侵犯他人权利。
有人说,“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请把对等的词也加上,那就是“爱幼”。只有“尊老爱幼”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乘客凭票入座,是其法律权利,他人不得剥夺。年轻乘客主动为老人、小孩或其他身体不便的人诸如病人、孕妇等让座,既是一种公共道德,更是一种社会美德。之所以强调说这是一种美德,是因为公交车上主动让座的行为不是法律上的义务,乘客不是必须履行,其可以选择让座,也可选择不让座,让座与否其实是乘客的一种权利,说到底自己说了算,让座之举只宜提倡,他人不应勉强。让了就是一种值得颂扬的美德,不让,也不能对之苛责,他人更不能强迫其让座,至多从道德舆论的角度谴责一番。
年轻人没有特殊情况主动让座自然不用说,老人最好也在请年轻人让座之后说声“谢谢”,要不然年轻人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而事件中老汉的行为就更让人们所不齿!。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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