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中的李兵与王燕于2005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同年10月两人结婚。然而婚后,王燕的肚子却始终未能如愿挺起来。原来,李兵在婚前就患有性功能障碍,经过两年的到处奔波求医无效。为了帮丈夫实现传宗接代的梦想,在李兵及其父母的默认下,王燕向他人“借精生子”,如愿生了一个可爱的男孩。
报道玩味之处是“向谁借精“?又如何借得?这则新闻可能是为了保护隐私角度的考虑,隐藏了相关信息,这可以理解,不过网民还是猜到了一、二,所谓“向他人”一定不是在合法的医疗机构的人工受精,而是“猛男”相助。笔者以为王燕不愿意回家不是生完孩后,而是与猛男一夜情后就已经动了心思。但由于不确定自己能否顺利的生下孩子,故而暂避家中,瓜熟蒂落再作打算,进退两相宜。这种想法虽有心机也属正常。
但问题是王燕真正品尝到“性爱”带来的快感后,再面对面前这位“J无力”的老公,开始认识到这样的婚姻再继续下去是徒劳的,因为始终无法满足自己的性欲。不愿意回家顺理成章,但她不会寂寞因为有所依。对于这样的移情别恋我们无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评判是与非,虽然他们的结果与“借精生子”本意有所出入,因为,在我们的认知中始终认为:“借精生子”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状态下,因男方存在遗传性疾病导致不能生育的女性。换句话讲也只是为残缺的婚姻存续夫妻关系,仅此而已。而在我国这样只为了婚姻的存续,一直相伴随的是歧视、争吵、甚至是暴利。
虽然男主人公李兵在性功能上有障碍,不过作为“男人”还是表现出应有的风度,且不论他以后对眼前这个没有血缘关系孩子如何对待,仅凭他用四年的功夫试图说服妻子回心转意维护这个家庭是值得称道的。无奈他给不了女人最需要的东西。那么这桩“借精生子”演变出来的离婚有说明了什么?笔者有四点要作答:
第一,不婚检为无性婚姻埋下伏笔.
在法院调处中王燕说李兵欺骗她其理由就是对方隐瞒了性功能障碍这一事实,而这个辩论不是依据婚检报告或婚检证明,也就是说婚前根本就没有做婚检,人们认识到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婚前检查对于保证婚姻幸福是十分重要的。即便被告知由于功能性障碍无法生儿育女,但双方彼此真爱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也可以让二人世界有滋有味。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像李冰和王燕这样的人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通过关系,免去婚检这一关。也许不是故意隐瞒但确实少了进一步聊自己和对方的关键一环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其结果,往往因此而毁了自己的婚姻幸福。
第二,性爱是人的最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之一,
性爱是除了饮食之外的,人类的第二自然本能,人们在满足性爱的过程中获得精神上的极大愉快,性爱的行为又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必要手段,它和每一代人的身心健康与民族社会的发展都是密切相关的,所以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性爱问题她也是维系夫妻关系假体和睦的基本要件。无论哪一方的缺失都是不完美的,无论是给与不了还是得不到久而久之心生恐惧到绝望。
第三,借精生子始终是个难解的结.
与正常生育相比,人工授精方式使当事人心理仍存有缺憾。特别是当别人有意无意地说孩子不像自己时,内心更是痛苦。有些不育夫妇的一方可能在喜得贵子的兴奋平静之后,去探究“这个孩子是我的亲生骨肉吗?”李冰的家庭对传中接待是重视的,新闻中笔墨很少,但是从他的父母都默许“借精生子”这一点就可以说明,这是自己的儿子有毛病不好声张,时间久了又怕别人另眼看待,借精生子便是他们首选的掩人耳目的唯一做法,但在这样一个中传宗重血缘关系的家庭中借精就变成了“偷情”,孩子就变成了“野种”。笔者看来这个婚晚离不如早离,
第四,借精生子遇到瓶颈接受伦理与道德的拷问.
在许多中国人眼中,孩子是生命的慰藉,更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没有孩子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当医学对一对夫妻生育后代的能力宣判死刑的时候,“借精生子”似乎就成了可以抖胆一试的选择。除此之外,然而在法律对借精生子还不够完备的当下,又遇伦理拷问的“借精生子”事件,人们用固有的传统方式和思维模式,把借精生子推向了伦理与道德天平之上。再让借精生子见不得人的同时,也让捐献精子遭受病诟,很多人在捐献精子出现摇摆。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人进行精子捐献,让自己的爱心惠及人间,成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的窘境,目前各精子库频频告急就是有力证明。
笔者不以为李兵和王燕由于借精生子闹到离婚就是一件简单的民事纠纷。其中反映出不婚检导致无性婚姻的不牢固;借精生子存在误区导致精子是借了,子也有,家却散了。当然“借精生子”在中国仍然存在理解与接受的过程,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中达到平衡,但这一切还要着眼于立法先行。文/随意【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