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新闻】盼盼(右)如今只能这样弓腰走路,坐在一边的是被救的李慧琳。一年前,为救两个孩子,16岁的河南花季少女盼盼在新疆库尔勒市被铁门砸伤腰椎。因无钱治疗,手术后仅在医院住了十几天的盼盼无奈出院。一年之后,盼盼的伤病未能痊愈,至今依然尿失禁,只能像老太太一样弓腰走路。尽管她只能趴着吃饭、写字、看书,但她还盼望着两个月后骑自行车上学,和小邻居们一起飞跑。(8月29日大河网-《大河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2-08-29/050925056238.shtml
当下全社会都在呼唤正能量的聚合从小宇宙质变到大宇宙。使之发挥出最大的能量。可惜的是当内部分子刚刚重新排列向既定目标运动时,总还有一些不和谐的分子搅局,抵消能量集合,图片中的盼盼绝对是花季少女,新学年开学之际她应该上初三。然而这一切对于她来讲目前成了一种奢望。看到这样的报道我们多半是在心中流泪,小盼盼的见义勇为挽救了两个女孩的生命,同时也避免了了两个家庭的不幸和有可能带来的一切变故。而小盼盼却要趴着,在家人的协助下料理自己的一切,多么的不公平。然而现实就是如此残酷无情,小盼盼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她了解自己的病情,对此她有心理准备,可是天天看见爸爸不辞辛苦外出打工,就是为了赚钱给自己看病有些不忍。她变得沉默寡言,
报道中这样描述:盼盼显然已经习惯了邻居这些怜悯的目光,她低着头,弓着腰,坐在椅子上,轻声细语地回答别人的问话,不主动多说一句。读到此笔者极度酸楚,一个见义勇为的少女不该承受这些呀,笔者的悲悯也许一文不值。因为盼盼和她的这个家一样让旁人更是不堪入目,一间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昏暗出租房内,除了一台电视机和一台旧冰箱,房间里看不到其他像样的家具。这就是她生活所必须的一切。
虽说事发后,《巴音郭楞日报》一篇名为《州长牵挂救人小英雄》的报道了小盼盼的事迹,其中称:“早在祖盼盼勇救维吾尔族小女孩的事迹发生后,社会各界就给予了关注:库尔勒市建设街道办事处凌达社区组织辖区各单位积极为祖盼盼筹集善款10247元;作为倒塌大铁门的权属单位,库尔勒市东站市场物业公司也支付了2.8万余元治疗费用。”然这一切不过是杯水车薪,没有改变医疗带来的承重压力,我们从简见义勇为的事迹发现有一个共同点,就见义勇为后的当事人和家属不愿由此给设社会曾几负担,虽然,小盼盼的爸爸选择离开医院多少有些无奈,但也在情理之中。
笔者透过小盼盼的遭遇不难发现近年来在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人物,现如今他们却成了一个令人嘘唏又让人敬佩的群体:有人称他们是时下社会“三多三少一突出”的特殊群体。
何为“三多三少一突出”:即伤病的多、贫困的多、有需求的多;奖金少、保障少、关注少。他们中情况突出,相当一部分人有生活之忧,因为,家里的“顶梁柱”因见义勇为牺牲了,或致残了。也有一部分人被轰轰烈烈地表彰了一回后复归沉寂,如今,他们的生活更需要得到呵护。
面对困在家中无法上学的女儿,又拿不出钱给女儿继续看病的爸爸一筹莫展的确让人伤感。看来,在我国,令人们不敢伸出援手还不仅仅是人们的道德水准问题。同样存在对见义勇为者的不公平待遇, 国务院已经发的通知列举了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应该享受的补贴,其中包括基本生活费、所有医疗需要、就业保障、购房援助和对子女上学的优惠政策等。通知还提到了如果见义勇为者遇难或者受伤的赔偿问题。
根据通知规定,救人者不应当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相反,存在过错或者导致出现危险情况的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人应当承担责任,例如因为自然原因,那医疗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所需费用。可是在执行过程中总是渐行渐远,难以落到实处。
问题是,内地至今没有一部有关见义勇为的法律。故而地方上的规定通常执行不力。有些见义勇为者最终落下残疾,或者受伤后找不到工作。无形中我们的英雄不仅身体上受伤,心灵也受到伤害。人们也希望,这项通知将有助于将目前地方上现有的各式各样的规章制度标准化。据报道,最近几年,全国有60多个省市发布了有关奖励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规定或指导原则。
与此同时另一种现象却叫人疑惑不解,无论是“飞天英雄”还是“金牌英雄”,都纷纷到香港这块宝地探囊取金,收获颇丰,笔者对此有疑惑,为什么香港会成为名人的钱袋子?那么为什么内地不给见义勇为者准备储存罐,其中不是真金,白银也可以,
这个时代我们需要运动健儿带给我们的感动,我们更需要见义勇为者带给我们人性放出光彩的瞬间,因为这才是社会好的、和谐的社会形态之根本。我们不仅要让小盼盼不再趴着吃饭,更希望像小盼盼这样的见义勇为者,活的更有尊严。文/随意【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