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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起老人屡遭索赔不堪重负服毒自杀情何以堪?

(2012-08-10 09:04:22)
标签:

鱼贩之死

杂谈

声音

分类: ▲随意社评
   

鱼贩扶老人遭索赔不堪重负自杀该怪谁?

文/随意

 

 

 扶起老人屡遭索赔不堪重负服毒自杀情何以堪?
   湘潭市某菜市场鱼贩王培军骑三轮车与人发生刮擦,对方跳车撞倒袁姓老太太,主动承担合理的赔付,后经当地派出所两次参与调解后,仍被袁老太太家人以极端方式巨额索赔,王培军被逼无奈服农药自杀。(人民网8月9日)消息一出顿时引爆网络,恐怕这是生活在底层社会一个鱼贩子的自杀社会引发返现最强烈的一次。

   笔者的内心既有对王培军的同情,也有对袁老太太不讲理的家人的痛恨,更有对当地执法部门有失公正的调解酿成恶果后推卸责任的不满。能把搀扶老人的好人活活给逼死,这是负能量集合并发挥到极致的必然结果。毋庸置疑它给当下唤醒人性闪现,良知回归又布下了阴霾,显然人们对王培军的自杀的关注,已经不是简简单单一个人的死活那么简单了。究竟是谁逼死了王培军?是袁老太太不讲理的家人吗?还是王培军的过分忍让与自身的软弱?人们各自思辨这事件的是非曲直。

   【事件梗概】

    7月26日,事发之初,王培军与导致袁老太太摔倒的直接责任人共同赔偿100元(王负责了60元,算大头),后又带袁到医院拍了片子,诊断结果显示,“没有问题”。次日,袁再度上门,索赔7000元,城正街派出所即参与了调解,虽然结果不甚公平,但6500元的赔偿尚在王培军可以承受的范围,况且还有 “一次性负担,以后不负任何责任”的书面承诺及派出所副所长的签字。事情本来到此应该结束,8月6日上午,城正街派出所再度叫王培军去调解,原因是“袁某的儿子和儿媳找到派出所,称袁某断了5根肋骨,医疗费已花去2.3万多元,之前赔偿的6500元根本不够”。经协商,王培军同意再赔偿6000元。至此,王培军应该做到了仁至义尽。8月7日,运气不佳的王培军在承担了另一起原本与己无关的撞伤老人的赔偿后,因再遭人持刀威胁要求赔付袁老太太20万元,被逼无奈服农药自杀。

  【随意思辨】

     第一,做好人,办好事要量力而行。

    看来要有一颗坚强的心,不仅要对中国奥运健儿适用,也适用于我们有着做好人情怀的你、我、他,如果说做好人办好事散尽家财还可以接受,那么因为做好人最终给逼疯、甚至逼死,这样的好人不做也罢。王培军37岁正值壮年,一个被人们称之为“老实人”的爷们面对没完没了的纠缠和所谓赔偿款的不断累加不堪重负选择自杀,难道是他的内心很脆弱吗?不完全对。只能说他没有袁家人的贪婪和不择手段的贼心,只认钱罔顾事实恶人心肠与丑恶嘴脸,能叫一个大男人因为不堪讨债找上门来的袁家躲在房间里不断的哭泣,可见袁家的手段有多卑鄙,虽然袁家否认持刀上门,也许有可能,其实,袁家对付王培军也用不着刀剑相比,挥挥拳头,展示一下肌肉足以叫王培军浑身打颤冒汗。王培军的善良和懦弱,被袁家抓个正着,他越是忍让袁家就越得寸进尺,袁家的心思很清楚,反正王培军做着小买卖,虽然讹不上大财,诈些小财也行至于王培军当初有没有过错,反正他签了字、画了押为不被不纠缠认了账,算他倒霉。

   然而对于生活简单不追求高目标的王培军,简单,此时都成了一种奢望。他既要关心被他帮扶老太病情又会出现什么“恶化”还要筹钱兑现自己的无奈的承诺,更要提防袁家提出的新问题,这一切换到别人身上可能都不是问题,可惜偏偏是王培军这么一个宁愿自己倒霉也不会与人相争,对于他来讲短短几天煎熬恰似一生的折磨.此时人们对王培军的死也许有太多的要说的话,可又有何用?常言道:好人有好报,好人会长寿”非也,事实上恶人的寿命通常都比好人长得多,因为他们更懂得适者生存的法则。

   第二,面对街霸横行,执法部门明则调解,实则助纣为虐。

    对于当地派出所如何调解民事纠纷,有过经历人知道,他们通常是以后果作为切入点,这种先入为主的做法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掩盖事实真相。在此事件中,既然老太太进了医院,既然王培军硬着头皮认了错,那么就要从治疗和相关费用着手落实,至于是非曲直不是派出所的民警所考虑的,况且它又与交通肇事有关,平息纠纷最为重要,免去所有的甄别手段,简单说只要王培军同意付钱,至于是否合理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

    另外,当天中午有两三个光头男带着刀来找王培军要钱,扬言下午2时以前收不到20万就要他的命。如果所说属实,袁家是不是街霸不能确定,但一定是蛮不讲理,他们也不是省油的灯。在此状况下作为受害方的袁家蛮横无理,警察通常选择暧昧与支持,反过头来强势打压王培军,为了有效的解决矛盾,办事警察还会暗示受害方提高索赔,再由警察貌似公正适当下压索赔金额,如果王培军还是不同意,警察告诉你那么你们就到法院处理吧.但是调解进行的“顺利”由于王培军同意调处结果,以至于各方都没有提及可以进一步的法律程序,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

   此间,派出所竟然没有提醒支付方王培军走法律程序,对此,笔者只能说他们针对王培军的调解方案设计的很“成功”,我们从派出所两出面的两次调解结果,不难看出。第一次有欠公平公正,第二次则属“言而无信”,笔者要问的是派出所的做法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还是与袁家沆瀣一气无原则地所谓调解?这个答案我们从袁家的无理要求,直至袁家提出的巨额“20万索赔”便知一、二,只可惜悲剧发生前,王培军都没有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尽管法院也不一定会洗清自己所有的冤情,虽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时也有可笑时,但它比派出所谓调解话语权的不对称强一些,那么为什么王培军没有这样做呢?笔者以为有两个因素困扰他,其一,时间过长成本过高担不起,其二,对司法能否公正也表示怀疑。是他不相信法律,还是不懂法?!不管是什么都是我们司法宣传和普法教育的悲哀!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的态度更是让人匪夷所思,遮掩自己的的所作所为,推卸责任。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此展开调查。因为派出所只会一味无原则地“调解”,事后推诿责任,本身就有问题。当下社会,老人摔倒了,扶与不扶都不好。扶了,怕被讹上;不扶,良心不安。“鱼贩之死”不仅是个体的悲剧,更是社会之殇。

   近年来类似事例不止一次地拷问道德、法律,但直到现在,“敢不敢扶起倒地的老人”仍令人心惊。其实令笔者最厌恶的还是王培军死后袁家的表态“我很同情,但也觉得他太过脆弱。如果真遇到持刀威胁,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才对。”这难道不是对公安办事能力的嘲笑吗?难道这不是对“普法教育没死角”提法嘲讽吗?

王培军的遭遇或说“鱼贩之死”善举之后换来的悲惨结局,的确有悖于我们固有价值观念的因果关系应。王培军逝去,表象是在被欺诈和坑蒙之际道德与天理没有眷顾这位心地善良且懦弱的男人,事实上社会道德环境和不良土壤给一些恶人铺设滋生温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理宗旨,常常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他们通过巧设诡计,再加之执法人员无能与不作为把真相变得混沌,法律也随之扭曲,“惩恶扬善”便本末倒置想起来都觉得可怕。

王培军遭遇,用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当下的的社会道德和诚信是何等的苍白。如此下去,究竟还会有多少王培军、李培军、赵培军步其后尘。文/随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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