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报感言:尽管我们时常提醒自己意志要坚强,但无论遇到人为或自然因素,那些离我们远去的孩子们,内心都会变得脆弱,眼含泪水。总觉得失去的每一位孩子都是我们身边亲人,难道不是吗?---随意
接下来又是人们不忍读的消息: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陕D-72231的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校车迎面相撞。经初步调查核实: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其中包括17名幼儿以及校车司机及1名教师,另有44人受伤。事故中校车相关手续合法,核载9人,实载64人,属严重超载。
这是继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一辆送小学生上学的三轮车坠河,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6人受伤特大事故后。又一起关于校车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交通事件,两者所不同是前者手续合法,而后者属非法运营。校车严重的交通事故和频发校车事件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此人们对于校车能否保证学生安全出行产生了质疑。仅在2011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已有近十多起,期中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于老师和司机疏忽将孩子遗忘在车中导致学生窒息而死。其中:
*2011年7月陕西西安一名2岁半女童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超过7个小时后窒息身亡。教师将幼儿遗忘车内,
*2011年8月海南三亚某幼儿园老师未清点人数就关闭车门,直至当天下午4点才发现一名3岁男孩被遗留车内并已停止呼吸。教师将幼儿遗忘车内,
*2011年9月湖北荆州紫荆花幼儿园2名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一天,直至当日下午放学时才被人发现,被发现时已经停止呼吸。
另一类,是超载、超速、非法运营所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其中:
*2011年3月
北京门头沟一辆核定载客为49人,实际载客81名幼儿园师生(其中76名儿童)的大客车超速行驶,途中发生事故,造成院长和一名5岁儿童死亡,3名儿童受伤。超载,超速行驶。
*2011年7月陕西西安一辆7座幼儿园校车为躲避行人发生翻车事故,4人受伤,当时车内乘坐了17人,其中15人为幼童。超载,车辆翻覆
*2011年9月山东淄博朝晖幼儿园校车途中翻车,车上20多名3-6岁的孩子不同程度受伤,该校车为一辆超载中巴车。超载,车辆翻覆。
*还有本次事故事故已造成20人的死亡,
“校车”的出现,是我们在学习国外经验,也是社会发展的比然,更重要的是为了方便孩子们上下学,其目的既是为了解决家长们的后顾之忧,其重要的一点还是为了保证孩子们的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可以说没有人怀疑建设校车的初衷,以及它已经呈现的有利一面。然而通过上文所列事例,人们不由得觉得现实与校车兴起时的初衷相差甚远,再某中意义上它虽然避免了一些个体事故的发生,可是校车却引发了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件和孩子窒息而死新型事件发生。
如果我们细细的查阅相关资料,不难发现当每一次事件发生后,我们都有一阵风似的紧急大检查,上下齐动员的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的差根源,高标准的提出不允许类似事件在发生。可事实上我们每一次都在抽自己的脸,然后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依然故我。
今天,10多条弱小的生命就这样逝去,心痛得令人无以言表。当我们在强调“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挂在嘴边时,这些孩子们的安全校车又在哪里?难以想象短短几年间我国居然成为了校车事故频发国的一分子。国家在2007年就制定了中小学生校车强制标准。校车应该一人一座,儿童座椅必须设置安全带,至少得有两个乘客门。特别是“黑匣子”记录仪不可谓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然而校车不达标、车况差、严重超载、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却是目前校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更不用说农村用农用车临时代替校车接送学生的状况出现。以致酿成悲剧,令人痛惜不已。
什么是校车?对此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就明确规定,“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其车辆的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专用校车,指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从设计到制造的每一个技术环节都适用运送学生的专用车辆。然而目前不仅大量的非专用校车充斥其内,就连正式的专用校车都不能达到应有的标准。给原本应当是社会上最安全车辆的校车造成了许多安全隐患。
校车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但从当前的情况看,校车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由于国家未立法强制执行专用校车的使用标准,导致目前的校车市场相对混乱。用来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车辆五花八门,除了已经退出校车运营的公交车,现在还有学校自备校车,教育部门下属企业的校车,以及大量私人经营的“地下校车”。甚至马车、拖拉机、三轮摩托、面包车等社会车辆也用来运送学生上下学。
在此情况下,逐步形成了无运营资质、车质差、从业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的校车市场现状:学生搭乘校车,学校不好管;校车无运营资质,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说目前校车安全,隐患重重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的特大校车交通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那么究其事故频发的原因在哪里?其实每个人都非常清楚,包括司机个人素质差在内其主要原因在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
其一,预案不足、重视不够
不是没有预案,而是预案长期停留在纸面上,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想法,却没做法,对于出现事故有触动,但没有行动,特别是一阵风的做法害人害己都不浅。领导的重视通常表现在事故发生之后的雷霆大怒,振振有词的一查到底,华丽辞藻的举一反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阵风就慢慢退去,一切依然没有改变。
其二,决心不大、投入不够.
所谓决心不大,主要表现在对于方案实施,不能贯彻到底,不但出现了对政策删繁就简,包括内容最终也走了样。不管是学校领导和老师,还是最基层的政府都十分清楚,校车的现状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想整治,也想改善。但是苦于经费不足,才出现当前校车的乱象。看来现在不缺少车,甚至是好车,缺的是钱,财政投入远没有像我们天天喊重视教育那么到位。
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在于校车制度的落后。不是制度本身落后,而是落后在执行、落后在监督。2010年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强制性国标》,但就真实情况而言,真正按照这个“校车国标”来行事的学校与教育机构几乎没有,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其三,关注不够、支持不力.
人们没有对校车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这只是单纯的校方或教育部门的问题,再有就是校方与运营公司间的问题。忽视了它所引发出的社会大问题。必须承认,改变现状只靠财政,还不能解决最终的问题,需要社会的关注,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百姓尽力而为,富人的散落银两即可解决大问题。当然慈善机构少搞些那些不着边际的雕塑或其他什么的,善款用在正途。就连年底的政府采购“财政预算”“突击花钱”用在此处,也不失为是一项善举。
应当讲,校车问题不该成为目前社会突出的问题,更不应该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目前北京、重庆等地也在进行“校车工程”,围绕“国标”打造孩子们的绿色通道。从制度、校车的制造以及学生的乘坐须知和责任追究,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范本,这自然是件好事。但要落到实处保证校车的安全、规范运行需要立法的完善,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管理,更需要全社会的重视。
我们多么希望校车不再是单纯的运营车辆,实际它承载着千万家庭幸福,也承载孩子未来,更承载着人们美好的向往。
从校车开始,给孩子们一条安全绿色通道。愤怒、宣泄、哭诉之后要的就是行动。文/随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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