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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伯携百万巨款被抢有何警示

(2013-10-02 07: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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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书小落 文

      七旬老伯独自携带百万元巨款乘坐公交车,没想到早就被贼人跟踪尾随,刚下车就被当街抢走所有财物。这一幕发生在9月中旬广州越秀区解放中路。前日,越秀警方经过半个月的侦查,破获了这起百万元抢劫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据嫌疑人供述,因老翁常在同一家银行出入并存取大量现金,他们已跟踪事主多次。(中国青年网10月1日

      十一长假期间,银行现金交易频繁,可想而知。监控盲区,贼人无处不在。老伯经常出入同一个银行,难免会被“盯上”直到成为“猎物”。抢劫案件时有发生,但警示与人的毕竟太少。不得不说,从老伯身上人们必须绷紧“财不外露,提防贼人”这根“弦”。同时,作为金融机构,也需引起高度重视,在针对单个携带巨款行走的人士,有必要友情提醒和安全护送。

      回顾以往,被抢的大多是“胆大爱现”的,众目睽睽下,柜台或提款机提取大量现金,怎能让人不为之心动甚至“行动”。“胆大”来自于盲目地看轻周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过于简单的看待一次提取大量现金的过程。爱现,意味着大量的存取现金让自己很有成就感,周围会投来羡慕的眼神,从而忽略了“邪恶”个体的存在,往往也是这些人受到了贼人的“光顾”,丢失钱财或性命。反之,唯有小心翼翼想得周全或能幸免。

      该如何小心翼翼想得周全?虽说去银行取属于自己的钱天公地道,但别忘了有“抢贼”这一伙人存在,他们靠抢为生,从来不分什么人改抢什么人不该抢,若是刚取到的现金被贼人夺去,无疑等于“晴天霹雳”,去谈什么天公地道再无意义。因此,个人需现金交易时,不能总在同一个银行进行,以免让抢贼混熟脸,下“贼手”;个人在提取大量现金时必须先想好采用什么安全方式携带(如需护送可拨110中心,这方面早在南京就有范例),其次,如能采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可选择银行卡进行交易,避免携带巨款行走所产生的不必要风险或麻烦,做到存取安全。另外,金融机构也需从新闻事件中增强弥补创新意识,必要时可协调警方力量对大额客户进行安全保单工作,让“贼人”无从下手,让人民的利益不受到一丝损害。

      “前车之鉴后车之覆”。在七旬老伯的身上所发生的不能一撇而过,不了了之;不能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所谓心态。每个被抢劫的案件,只要仔细想想,都有它的弱点存在,而这个点有时也是人们最容易忽略的地方,其实,只要把它想得周全些,又何来“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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