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 。 Wal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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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夕sheila随身听林志颖磁带iriver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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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新闻的时候读到一则消息,说索尼公司今天将最后一批walkman装箱运出,从此以后不会再生产walkman。一开始看到walkman这个词,联想到磁带,可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中文怎么说。很惭愧地查了百度字典,是随身听。
现在还记得我的第一盘磁带,第一盘真正属于我的磁带。初中的时候疯狂地喜欢林志颖,觉得他又可爱又帅气,舞又跳得很好,无比符合当时我的审美标准。借口要听英文磁带让老妈买了一台收/录音机给我,蓝黑相间的颜色,可以听收音机也可以放磁带,那时是很trendy的东西。存了好久好久的钱才终于去了城里的音像店买了一盘林志颖的磁带,已经不记得那张专辑叫什么名字了,但是清楚地记得那时像宝贝一样地珍贵着。初中时班上有磁带又有录音机的人很少,即使有,每个人的磁带也很少,因此总是互相之间借着听。每次把自己的磁带借给别人时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弄破了,更不要把里面歌词的小册子弄皱了。那时每个人有一本笔记本,专门用来抄自己喜欢的歌的歌词。那一本歌词笔记本必定是所有笔记本中最精美最珍贵的。
直到高中离开家去大一点的城市读书,才存钱买了自己的随身听,并开始有多一些的磁带,开始认识电视上那些城市里的小孩早就烂熟于心的歌星影星们并记得他们的名字。那时候有的随身听大概就100块钱,声音质量不怎么样,卡带的问题也很常见。磁带还是疯狂地卖着,同班同学之间也常常互相交换着听。特别是上课的时候,高中时有很多书,高高地堆在桌子上,藏在书堆后面,听歌的听歌,吃零食的吃零食,写纸条的写纸条。
不得不说的是,科技更新真的是日新月异。高二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超薄随身听,惊为奇物。好像是索尼和松下公司的产品最为盛行。机身薄而轻,最记得的是随机有一个小小的带着夹子的线控可以夹在衣服上,通过它可以开机关机倒带翻面上一曲下一曲免去了拿出磁带翻来翻去的麻烦,随身听也可以一直装在书包里不用拿出来。当时是最洋气的学生物品吧,价格也不菲,在500块左右。在我的高中差不多一半的学生有这个东西。一个人不管走路吃饭还是坐公共汽车的时候都在听音乐,这个习惯就是那时养成的。“那时”是指高三,高三我才有机会买了一个。这个东西对我而言意义非凡,因为它第一次使我明白了什么叫去大的地方长的见识也多一些。有一次放假回老家顺路去探望初中的同学。我的所有初中同学升了高中的都在老家的两个高中就读,没有升高中的就回家继承家业的回家,学修车的学修车,学厨师的学厨师,等等。我的同学看到我时无比惊奇地问我的线控是什么东西,当我告诉他们是随身听时他们完全是不可思议的表情。和后来我的一个亲戚问我我的袖珍电子辞典是不是笔记本电脑时的表情大约差不多。
这些瞬间有意无意地影响着我,让我觉得出生不可选择,可是你要怎么生活,你一定要好好选择。而一向喜欢新奇事物喜欢尝试新口味试用新东西的我,今天的生活模样,大约多年前就有了端倪。
有了那个随身听之后不久,就有了什么MP3,MP4,甚至在商场看见了标明为MP5 的东西,问老板是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老板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的第一个MP4是魅族的,一气之下买了8个G的。记得当时还赢得了一句“你好有魄力啊”。回家后脸色平静内心欢喜地把电脑里的音乐一五一十全装进里面,每天几乎沉迷在音乐里。不仅吃饭走路,连骑自行车都挂着一边耳塞,睡觉也放在枕头边。磁带和当时爱不释手的超薄随身听早已抛在脑后。
几年前老妈翻修家里的老房子。在拆老房子之前我特地回家收拾东西,没有想到竟然翻到以前收集的磁带。两个大抽屉,满满的两抽屉。最初的一盘也还在里面,林志颖的脸看起来年轻得不像话,里面的歌曲我竟然还记得如何哼唱。那个夏天,我们家拆了老房子,修了新的房子,我的磁带虽然经过整理但也随着老房子不见了踪影。从此以后磁带变得仿如隔世。我的魅族在南京遭遇小偷后已经变成了iRiver,耳塞是K特地从加拿大带回来的Skullcandy。
上个星期在快乐大本营的视频看到林志颖,年华已然远去。还熟记并跳了当年的舞步,但眼角的皱纹却历历在目。当年在教室偷偷与同桌悄悄交换磁带的时光也已经远去,和我的那两抽屉磁带一起,不见了踪影。
不管过去如何,留下在心里最深刻的,总是这些旧旧的却温暖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