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佩戴“标饰”的提案
(2010-02-08 13:26:16)
标签:
佩戴“标饰” |
分类: 政协提案 |
第一提案人:潘庆林
界别:侨联
电话:0086-13910633764
邮箱:panna3258@vip.sina.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panqinglin001
本提案主题——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由人民选举和推荐,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为人民服务的“民意代表”和“公众人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形象及其服饰,在一定程度上,是代表人民,并且服务于人民的。从政治的意义上说,也是中国国家形象的代表。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无论是在人大和政协的会场,还是其它公众场合,佩戴人大和政协的“标饰”(徽章),让人民群众一眼就能认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
其应该与必要的理由,一是便于人民群众及时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向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便于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同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能随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重视自己的形象,提高自身的素质。
为此提案,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通过决议,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佩戴人大和政协的“标饰”(徽章)。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关于“标饰”(徽章)的设计,人大代表佩戴“国徽”,政协委员佩戴“政协会徽”。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国徽”和“政协会徽”的大小上,可有所区别。在“国徽”和“ 政协会徽”的后面,刻上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姓名及编号。
第二,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时,必须佩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标饰”(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