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无知还是无耻?——评一篇报纸文章
(2010-04-07 02: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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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时事评论 | 
注:黑字是报纸文章原文,蓝字是本人的评论
读者质疑:双休日为何取消“普通门诊”
 
日期:2010-03-22 作者:顾鹏程 来源:新民晚报
  
  眼下,上海部分医院正在悄悄取消双休日普通门诊。病人如在这两天里就医,只有去看“照顾门诊”或者“专家门诊”,挂号费由原来的十几元,一下子跳到几十元、几百元。对此病人纷纷质疑,双休日看病非得由专家出面诊治?
 
【读者反映】 
  3月13日星期六,陈先生女儿感冒,到本市一家三级医院治疗。过去这家医院双休日都有小儿内科普通门诊,但这天突然要收68元挂号费。陈先生问缘由,回答是从这天起,医院取消所有双休日普通门诊,只有照顾门诊与专家门诊。陈先生女儿挂急诊,体温又不够条件,只得去看照顾门诊。照顾门诊看病的医生还是过去普通门诊的医生,挂号费却多了54元。陈先生感叹,双休日普通门诊改为照顾门诊,无疑是在增加病人负担。
  同一天,吴女士到这家医院补牙,也碰到同样遭遇。以往双休日,补牙只需挂普通门诊,挂号费8元左右,如今“照顾门诊”挂号费却要60元,一下子涨价7倍多。吴女士表示,很多上班族平时很难请假,只有双休日有空看病,医院这种做法不仅增加病人经济负担,也有创收之嫌。
  读者贺女士每个双休日都要陪母亲到这家医院配药,不需要医生诊治。13日上午到了这家医院,因神经内科只有专家门诊,而母亲的病又不能断药,她只得多付挂号费配药。
  3月14日,刘女士儿子被虫叮咬后皮肤红肿发痒,到另一家三级医院看病,挂号处告知只有专家门诊。刘女士无奈只好出高价挂号。专家诊断后,只是作了些简单的消毒,配了些普通消炎药物。刘女士认为,这样普通的治疗,何必非要专家来看?
凡人医生评:读者反映此问题,无可厚非。买东西的都希望东西越便宜越好,养马的都希望马跑得快又不吃草。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主张权益,是很正当、很正常的事情。
  
【卫生局表示】 
  记者询问这些医院为何取消双休日普通门诊?有的回答,医生人手不够,双休日请医生加班,属于“照顾门诊”,医院应该考虑医生的付出。有的表示,为了满足外地患者双休日来沪看病需要,只好压缩普通门诊。也有的称,通过有关部门同意,物价局备案,完全合法。对此,记者采访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各级医院应该想方设法增开双休日普通门诊,满足广大市民普通需求,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凡人医生评:请问,应该想什么“方”、设什么“法”呢?国家既不扩大医务人员编制,又不肯给现有医务人员增加工资,那唯一的方法不就是让医务人员放弃双休日、无偿加班吗?所谓“降低医疗费用”,说穿了不就是“降低医疗服务商品的价格”吗?归结起来,所谓的“方法”,也就是“以降低医务人员工资、增加医务人员劳动量为手段,降低医疗服务商品的价格,增加医疗服务商品的供给量,让患者满意”嘛!
  
【记者手记】
  据了解,上海已有不少医院取消双休日普通门诊,有的双休日留1天,有的只留半天,有的甚至全部取消,给普通市民看病带来不便。
凡人医生评:这件事,不是医院给患者“带来不便”,而是,在休息日购买劳动者的劳动(例如医疗服务)本来就应该比在工作日要“不便”,或者应该付出比工作日更高的价格。如果,在休息日里,劳动者仍然负有与工作日同等的劳动义务,那还叫什么“休息日”?以往,患者在休息日也能购买到同价的医疗服务,那只不过是医务人员牺牲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给患者以实惠。但这绝不是义务!
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党和政府不断采取措施,努力降低医疗费用。而一些医院以双休日医生属于加班为由,变换名称增收挂号费的做法,与政府部门倡导的理念背道而驰。
凡人医生评:请问,“双休日医生(上班)属于加班”有什么不对吗?这个理由有什么不合理吗?再请问,党和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了?除了用嘴皮子“倡导”以外!给医疗领域追加投资了吗?增加一线医务人员编制了吗?缩减那些既不在临床一线受累挨骂又拿高薪的闲人了吗?控制院长书记公款出国了吗?除了用嘴皮子忽悠一线医务人员加班加点、多干活、少拿钱、忍辱负重以外,还采取了什么措施了?
如果医生双休日看病都要提高挂号费,那么其他服务行业双休日工作是否也要增收服务费呢?
凡人医生评:当然可以增收服务费。正常工作日的劳动力成本,与休息日加班的劳动力成本,本来就不应该是同样的价格。我反对让任何行业的从业人员做所谓的“奉献”,因为人与人应该是平等的,一个群体并没有理所当然的义务为另一个群体做无偿奉献。
希望这些医院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关注百姓利益,千万不要因此损害自己的形象。
凡人医生评:首先,医院的身份不是政府;其次,医院的绝大部分经费不是来自政府拨款,而是像企业一样靠自己赚取的;第三,医院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交通工具、建筑材料、仪器设备、医疗材料、药品、人工劳力等资源,也像企业一样,是自己花钱到市场上购买的。因此,我国目前的医院,作为类似于企业的一种自谋生路、自负盈亏的机构,没有义务“关注百姓利益”。而医务人员呢,作为给医院打工的雇员,作为付出劳动、领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更是决然没有义务“关注百姓利益”。“百姓利益”也就是公民福利,只有政府有义务负责。至于“形象”,呵呵,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还怕损害吗?都成了“白眼狼”“屠夫”了,还有什么可“损害”的?
  
  原文作者似乎认为,在没有合理补偿的前提下,仅凭口头的倡导,就让企业增加商品供给量、降低商品供给价格,在成本提高的时候仍然不允许涨价,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原文作者的这种荒谬逻辑,究竟是懒于思考、人云亦云、照搬套话的“无知”呢,还是迎合官府、讨好公众、落井下石的“无耻”呢?
  
  
  原文地址:http://www.news365.com.cn/xwzx/sh/201003/t20100322_26552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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