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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译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之八

(2019-08-12 18:05:16)

原文:

方今取士,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进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选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为公卿,不待论而后可知。而世之议者,乃以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后得士也。其亦蔽于理矣。先王之时,尽所以取人之道,犹惧贤者之难进,而不肖者之杂于其间也。今悉废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驱天下之才士,悉使为贤良、进士,则士之才可以为公卿者,固宜为贤良、进士,而贤良、进士亦固宜有时而得才之可以为公卿者也。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矣。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择者,公卿而已。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类以聚于朝廷,则百司庶物,无不得其人也。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类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虽有贤智,往往困于无助,不得行其意也。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类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类以备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则虽有同罪举官之科,岂足恃哉?适足以为不肖者之资而已。其次九经、五经、学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尝患其无用于世,而稍责之以大义矣,然大义之所得,未有以贤于故也。今朝廷又开明经之选,以进经术之士,然明经之所取,亦记诵而略通于文辞者,则得之矣。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国家之用者,顾未必得与于此选也。其次则恩泽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艺,官司不考问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义,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武王数纣之罪,则曰"官人以世"。夫官人以世而不计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乱亡之道,而治世之所无也。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而限其进取之路矣。顾属之以州县之事,使之临士民之上,岂所谓以贤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数千里之间,州县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属任以事者,殆无二三,而当防闲其奸者,皆是也。盖古者有贤不肖之分,而无流品之别,故孔子之圣而尝为季氏吏,盖虽为吏而亦不害其为公卿。及后世有流品之别,则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尝自置于廉耻之外,而无高人之意矣。夫以近世风俗之流靡,自虽士大夫之才,势足以进取,而朝廷尝奖之以礼义者,晚节末路,往往怵而为奸,况又其素所成立,无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限其进取者乎?其临人亲职,放僻邪侈,固其理也。至于边疆宿卫之选,则臣固已言其失矣。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问其德之所宜,而问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以文学进者,且使之治财,已使之治财矣,又转而使之典狱,已使之典狱矣,又转而使之治礼。是则一人之身而责之以百官之所能备,宜其人才之难为也。夫责人以其所难为,则人之能为者少矣。人之能为者少,则相率而不为。故使之典礼,未尝以不知礼为忧,以今之典礼者未尝学礼故也。使之典狱,未尝以不知狱为耻,以今之典狱者未尝学狱故也。天下之人,亦已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见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资序,则相议而讪之,至于任使之不当其才,未尝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数徙,则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习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则其罪不可以至于着。若夫迎新将故之劳,缘绝簿书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数也。设官大抵皆当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远,所任者重,则尤宜久于其官,而后可以责其有为。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数日辄迁之矣。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则又不专,而又一二以法束缚之,不得行其意,臣故知当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权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则放恣而无不为。虽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之以法束缚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夫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专,而一二之以法束缚之,故虽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与不肖而无能者殆无以异。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贤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资序则不以任事而辄进之,虽进之,士犹不服也。明知其无能而不肖,苟非有罪,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胜任而辄退之,虽退之,士犹不服也。彼诚不肖无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谓贤能者任其事,与不肖而无能者,亦无以异故也。臣前以谓不能任人以职事而无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盖谓此也。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天下之人才,又况兼此四者而有之,则在位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于不可胜数,而草野闾巷之间,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诗》曰:"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无,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此之谓也。

试译:

现如今录取人才,那些能强记和大量背诵,而又对文辞粗略了解的人,被归入茂才异等科、贤良方正科。称为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的都是公卿的备选人才。不必强记,背诵不必多,略通文辞,而又曾学过诗赋,就被称之为进士。进士中好的,也是公卿的备选人才。这二科所具备的技能不足以担当公卿之职,不需讨论就可知道。而世上议论的人,则认为我们常以此来录取天下人才,而人才中可以做公卿的人又常常出自这里,不必效法古时选拔人才的方法也可以得到人才。这也有悖常理。先王之时,用尽所能选拔人才的办法,还担心有贤能的人难以被选上,而品行差的人会惨杂其中。今天废弃了所有先王选拔人才的办法,而让天下的才子,都去做贤良、进士,那这些士子中才能可以做公卿的,当然适合作为贤良、进士,而这些贤良、进士中当然也可能碰到有才能可以做公卿的。然而品行差的,如果仅凭一些雕虫小技的学问,以此混入公卿行列,裁定他做了公卿,而后困囧于无所补益的学问,而以此被罢黜,老死于荒野,大概十有八九会这样。古时那些政府的管理者,他们最慎重选拔的岗位就是公卿。公卿的人选要是选拔对了,就可以让他自己推举其同类,得以齐聚于朝廷,各个岗位,尽得其人。而今让品行差的人侥幸而官至公卿,他又能推举同类聚于朝廷,这就是为什么朝廷品行差的人多的原因,而虽然也有贤良睿智的人,却往往困于孤立无助,不能大行其道。况且做公卿的品行差,就会推举同类聚于朝廷;朝廷中品行差的人,又推举其同类去各地任职; 各地任职的人,又各推举那些品行差的人分布到州郡,那即使是有推举官吏问责制,又能有什么作用呢?也不过是成为品行差的人的资本而已。其次九经、五经、学究、明法等考试科目,朝廷尽管也曾担心其对治理国家无用,而后稍加强调了要义,然而收效也没有比过去好。今朝廷又开明经科目选拔,要选拔经术方面的人才,然而经术的获得,也是靠记忆和背诵,略通文辞的人就可以做到。虽与先王之意相通,但要用它治理国家,我看未必在这个科目里能选出人才。其次就是恩泽子弟(任人唯亲),学校里没有教授德行和技艺,政府考官也不考核其才能,父兄不担保他们的德行和道义状况,而朝廷就把官职授与他们,并任之以政务。周武王列数商纣王的罪行时,就说过"官人以世"“就是说,以世袭封官”。以世袭封官而不考虑其才行,这就是商纣王之所以乱亡的原因,而天下大治的国度是不这样的。还要说异地留用的问题。朝廷既然已经认为这个人丧失廉耻,才限制其进取的路。依我看把他们再留用在州县做官,使他们凌驾士民之上,这哪里是所谓以贤良的人治理品行差的人的办法?以我外出所能到的地方,一路数千里之间,州县的官吏,被流放外用的人到处都有,可是能做事的人,却没有二三个,却都是需要防止其作奸犯科的人。所以古时有贤良和品行好差之分,而没有社会地位的差别,所以孔圣人还曾做过为季氏的官吏,尽管是小吏而没有损害其成为公卿。到后来有了社会地位的差别,则凡是流放外用的人,他的罪名成立,那就已自己把自己置于廉耻之外,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性。以近来社会风俗的萎靡,即便是士大夫那样的才能,本可以进取的,而朝廷也曾褒奖的礼义之士,也晚节不保,往往被引诱而去做坏事,更何况那些原本就罪名成立,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性,被朝廷早已排挤出廉洁知耻范围之外,并限制其进取者的人呢?他们面对下属坐在职位上,就会放荡乖僻,奸邪奢侈,一定会是这样。至于守卫边疆人员的选拔,我已说了失误在哪里。凡此这些都是选拔不当的缘故。如今既然选拔已不当,而任用又不问德行是否相宜,而只问其出身的先后,不论其才能是否相称,而论其当过多少官。以文学选拔上来的人,却让他管经济,已让他管经济了,又转而让他管典狱,已使他管典狱了,又转而让他管礼仪。是让一个人身经百官的职责,其人的才能当然难以胜任。让一个人做他能力做不到的事情,那么能做成事情的人就少。能做成事情的人少,那大家就都不做事。所以你让他负责典礼,他未尝以不知如何典礼而担忧,因为今天负责典礼的人未曾学过礼仪的缘故。让他典狱,又未尝以不知到典狱为耻,因为今天负责典狱的人未尝学过典狱的缘故。天下的人,都以渐渐习惯于这种教育的缺失,服从于成俗,见朝廷有什么任命,不符合资历顺序,则相互议论并讪笑,至于任命与才能不符,就没有人提出非议。况且被任命的人屡迁岗位,在其职位上都不长久,所以上司不能熟习自己的业务,下面的人不服从上级,听其调教,贤良的人则来不及把事情做成功,而品行差的人的罪过也不会全部暴露。还有迎接新官送走旧官的劳费,灭失财务账簿的弊病,还算是小的那些损失,就不足以一一悉数了。设置官职大抵都应当让其长久在其任上,而至于那些任职的地方远,所任职的责任重的,则更应该长久在其任上,然后才可以责问其是否有作为。而如今更没有久在其任的官,往往数日就迁职了。选拔本就不详备,使用又不当,干得又不长,至于任用又不专一,而又以一些法律束缚着,不能放开手脚干,我当然知道当今在位的多非其人,稍微给些权力,要没有一些法律去束缚,就会放肆恣意,而无所不为。虽然,在位非其人却以为可以靠法律制约,自古及今,没有能做到过。即使在位皆得其人,而又以一些法律束缚着,使之不能放开手脚去干,那自古及今也没有能把事情做好的。选拔本不详备,使用又不当,干得又不长,至于任用又不专一,而又以一些法律束缚着,即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与品行差而无能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就是这样,所以朝廷明知其贤能足以任事,只要他的资历和排序不符合,就不会任以职务,得到举荐,虽被举荐,其他人也不服。明知其无能而品行差,只要没获罪,没有被当事人举报,就没人敢以其不能胜任而辞退他,即使把他辞退,其他人也不服。他既然品行差又无能,然而辞退他其他人不服是为什么?因为贤能的人去任职,与品行差而无能的人去任职,没有什么差异。我以前说过在任用一个人时要考虑,如果他玩忽职守该如何处置,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说教育、培养、选拔、任用,有一个环节不得法,则足以毁败天下的人才,更何况兼有这四方面的问题,那么在位的人不具备才能、草率简单、贪婪卑鄙的人,以至于不可胜数,而民间,也少有可以任用的人才,就不足怪了。《诗经》说:"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意思是:“国不是很大,也有圣贤和愚夫,官吏虽不多,也有有智慧有谋略,也有负责任会办事的人才,但还会像泉流相继败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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