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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父母,是用来孝敬的

(2013-10-18 2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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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父母,是用来孝敬的作者: 孙之逊

                     

       按语:今年重阳节前夕,应某杂志之邀撰写此文,现予转帖,以飨各位网友。

 

          “父母,是用来孝敬的”

 

“百善孝为先”,是句古训,意思是说,孝乃百善之首,善中之大善也。其实,这“孝”之“大善”,是指夫妻二人既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要孝敬双方父母。倘若一方只一心想着自己的父母,而不能善待爱人的父母,势必会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夫妻感情,甚至导致婚姻危机。在我的婚姻体验中,感受最深的一点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后,不但需要互相恩爱,而且需要互相孝敬对方的父母。夫妻二人如都能设身处地主动孝敬对方的父母,彼此间的感激之情,就会化为增进夫妻感情的浓浓爱意,进而使家庭生活和谐、美满和幸福。

 我和妻子结婚后,恪守孝心,力行孝道,为营造和美幸福的家庭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记得我与妻子领结婚证那天,岳父和蔼地对我说:“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岳母慈爱地说:“如果你们愿意,就住在家里吧。”两位老人平实而质朴的话语,让我倍感亲切和温暖,便暗下决心,一定做一个好女婿、好儿子。我可以无愧于心的说,在与岳父母二十多年生活的日子里,我用行动兑现了自己的诺言:每逢岳父母生日,我都会送上美好的祝福;每当岳父母身体有恙,我都会跑前忙后,悉心照料;但凡有时间,每逢周末我都要驱车带他们到郊外散心;岳父是一位“老抗大”,在他离开延安整整50年后,我陪护老人重又登上了宝塔山,了却了岳父晚年最大的心愿;俗话说,人老思故乡。在岳父84岁高龄时,我陪伴岳父母一起回到了让他们魂牵梦萦的故里……同样,我的妻子也是一位极具孝心的好儿媳。人们常说婆媳关系不好相处,但在我们家里根本不存在这样问题,她善待公婆,相敬如宾,一家人相处得和和美美,其乐融融,尽到一个贤妻良母的责任。“父母,是用来孝敬的”,是妻子在家常说的一句话,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有人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甚至是两个家族的事情。此话不无道理。两个人相恋,事关爱情;两个人结婚,事关亲情。爱情和亲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不可或缺。因而,作为女婿,应对岳父母应存感激之心。岳父母含辛茹苦地把女儿抚养成人后,托付给你,这也是一种大恩大德,对此应铭记于心,加以报答。作为妻子,要想创造恩恩爱爱、相濡以沫的夫妻关系,也要学会经营婚姻,而经营婚姻的一大法宝,就是善待老人,孝敬父母。夫妻是世界上关系最亲近的人,是相守时间最久的人,夫妻之间能否和睦、恩爱、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是否葆有爱心、恪守孝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7年冬,岳父去世,享年87岁, 2010年春,岳母去世,享年77岁。每年的清明节,我们驱车前往八宝山革命公墓,那里是岳父岳母长眠的地方。其实,我对岳父母的思念,已不再局限于拜祭形式,或许是日常生活里的一个情节,电视剧中的一个情节,甚至是读文学作品中的一个段落,都会在心中激起思念岳父岳母的波澜,即如近日读龙应台的《目送》中的一段文字,不禁让我潸然泪下:“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是啊,悔不当初,我总以为岳父母不会那么快就悄然离去,以至于常常忽视了他们垂垂老去的背影,直到阴阳两隔时,方才读懂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苦。抚今追昔,我深感自己为岳父母做的还不够多、不够好,略感欣慰的是,我有幸成为岳父母家的一员,并与大舅哥等全家人一起陪伴两个老人走过了他们人生中的一段路程。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想必大家都听过。此话虽有偏颇之虞,不过在我看来,它却也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夫妻双方结婚后,如若处理不好对待双方家族、对待双方父母的关系,那么婚姻很有可能成为爱情的“坟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与妻子结婚以来,彼此始终两情相悦,相亲相爱,相携相扶,不离不弃,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把彼此的父母当作了“咱爸咱妈”,担当起儿女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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