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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当庭认罪   或存“辩诉交易”

(2010-02-04 11:31:34)
标签:

杂谈

分类: 《财经网》博客
作者:张笑滔 2010年02月03日 18:37:24
 
据《财经》杂志报道,2月2日开庭的李庄案惊现戏剧性的一幕:李庄本人在其辩护律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庭自认曾经在担任龚刚模一案辩护人的过程中作伪证。顿时舆论哗然,有的网民甚至感叹其戏剧感堪比周星驰系列电影。
 
  在刑事诉讼中,认罪但是认为刑罚过重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李庄当庭承认一审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仍然坚持上诉。可以推测,上诉的原因只能是对一审法院判处的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不服。
 
  然而,本案另一吊诡之处在于,李的辩护律师居然在开庭前也不清楚其态度转变的背后原因,依然在为李作无罪辩护。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心理正常并能够预见和控制自己的自认行为的后果,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在为当事人最大利益计算的基础上尊重其自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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