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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考验着儿女的孝心

(2013-07-04 14:56:41)
标签:

精神需求

孝心

老人

常回家看看

空巢老人

杂谈

分类: 今日焦点

     71日,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入法,在现实生活中这一规定正在考验着儿女对父母的孝心!

  “常回家看看”入法,消息甫一传出,网上顿时热议纷纷,有认为不应将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的;有质疑相关标准、规定可操作性的;有抱怨竞争与工作压力等客观阻碍的;还有责备“推卸社会尊老责任”的……平心而论,这些抱怨、诉苦、争论并非毫无道理,无论是目前的社会现实、客观环境还是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确尚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但是,这些貌似合理的揣度、质疑都是对新法表面化的解读,“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善意初衷应是一种向善的引导、亲情的呼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极端的不孝事件。对此,已不能寄望于道德层面的呼吁和批判,有必要用法律的手段给予处罚,以警醒更多人,这也是一个法治社会、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

    进一步说,“常回家看看”入法是真的想要惩罚那些人吗?显然不是。从新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着力点并非惩处,因为它并没有界定“经常看望”和“忽视、冷落老人”的具体标准。又有哪位老人,不到伤心欲绝时,会因为儿女“经常不回家”与其对簿公堂?扪心自问,所有儿女都能做到像老人对孩子一样的思念回馈父母吗?有没有养成“常回家看看”的习惯?有没有常常给父母通个电话聊聊天?如果没有做到,那么又何来底气去质疑新法的善意提醒呢?“常回家看看”入法,从根本上只是想给儿女们提个醒,一个无从辩驳、入情入理的善意提醒。

  “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确折射出了当下社会的道德滑坡,但它也体现了政府直面现实尴尬的勇气,更是社会法制的突破和进步。新法的实施,完善了我国监护法律制度,更能促使社会方方面面积极应对,努力为公民个人的“尽孝”,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帮助,从而有利于尊重、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如果说,“空巢”是这个社会不可避免的“时代悲剧”,那么尽量减轻父母心灵上的“空巢”则是为人子女者必须承担的义务。从这个意义来看,不妨停下对新法的质疑,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有多久未曾温存父子、母女之情?是否曾把辛苦与抱怨,当借口冷落了父母?

  从现在开始,常回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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