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债360万15年不还底气何来?
(2013-12-28 03: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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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雷州市政府拖欠承包方工程款360万元15年未还。06年,广东高院判决其2013年3月还款,并签署了协议。但直到今天,不但钱不见踪影,甚至连原告垫付的诉讼费都没有还。面对记者的质问,雷州市副市长陈汉枢称:“不能盲目相信法院。”(12月27日 中央电视台)
在2013年马上就要过去的时候,雷州市副市长赶上了年度雷言雷语盘点的末班车。就像此前大部分雷言雷语一样,这位副市长无非是用一种公众无法接受的方式传达了一个公众必须面对的现实。这个现实就是,一些官员根本就不相信法律。“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言外之意,法院是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的,而且行政权力有的时候比法院更可信。事实证明,他不是在说大话,他们确实把360多万的债务欠了15年,而且有进一步欠下去的打算。
既然已经决心要赖到底,那就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这个雷语其实就是叫板:我就不还,你能把我怎么样?有些人可能会想,这次中央电视台都报道了,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钱总该还了吧?难道他们不怕丢人吗?不怕舆论影响吗?而现实远没有这么乐观,媒体和舆论不是万能的,尤其面对法律问题。
事实上,早在2006年这一事件就由《南方都市报》进行了报道,到2008年,《人民日报》又一次报道,再到2013年,中央电视台再报道,当地官员彻底露出了无赖嘴脸,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人们可能会奇怪,当地这么做的底气到底何来?不妨一起来看看,从2006年到现在在7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案件作出判决后,雷州自然是不还钱,当事人向当地的湛江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湛江中院表现不错,当即扣划了雷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67.8万余元。但很诡异的是,最终并没有执行下去。广东省高院一看,还真是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那就换别人削吧,于是把执行异地指派给了茂名市中院,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外来的和尚念了半年多的经,钱还是没要回来,第二个诡异的是,把案件又转给了下一级的区级法院去执行,看来也是受到了压力。区级法院倒是给力,上来就冻结了雷州市财政局一个银行账号内的700万元存款,第三个诡异的现象就是,又是不知道哪来的莫名压力,5年后,这钱还是没还上。
总结一下,神秘压力与法院在执行上至少进行了三次对决,第一次“湛江中院vs神秘压力”直接被撂倒,第二次“茂名市中院vs神秘压力”还未出招即被秒杀,第三次“茂名市一区级法院vs神秘压力”区法院使出大招,紧接着被完败。法律被三振出局,这个神秘压力究竟是何方妖孽?阴谋论者可能怀疑是某个幕后黑手,而事实上,这东西根本就不用幕后,无非是行政权力作怪。行政权力不但可以大张旗鼓地干预司法,而且屡战屡胜,难怪官员觉得根本用不着信法院。
事实上,这个案件给暴露了我国法治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漏洞——法院的执行权力没有得到完全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监察权,然而,对于司法的最后一个步骤执行权却没有明确提及,在民法中,也没有明确规法院执行不受行政权力的干涉。补上这一漏洞对于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极其重要,如果不能保证法院执行权力不受行政权力干涉,法律在面对政府机关对象的时候只会变成一只没有牙齿的样子货。
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今后政府机关与社会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将会越来越多,保障双方对等的民事权利就更加重要。政府和企业做买卖,企业欠了政府的钱就得强制执行,政府欠了钱就可以赖账?要是法律的执行对象是公民、企业的时候是一只老虎,但是当转过头对象是政府的时候就变成了kitty猫,又如何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这个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如今一些官员对于行政干预司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张旗鼓,明目张胆,行政权力三次出招干预法律,却没有任何人被问责。这一现象也必须得到扭转,应该对行政干预司法,包括干预司法执行,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即便是将其作为干预司法罪入刑也不算夸张。让官员相信法律,不能仅仅靠宣传教育,更要让他们切实地看到法律的权威,至少得让他们知道,赖账不是你想赖,想赖就能赖。■刘兴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