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罚款四六分成,属于还富于执法者
(2011-05-12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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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不墨迹能死 |
维权大货车司机称,公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严重,全国每年罚款可达4000亿元。黑龙江一运管站长酒后透露内幕称,公路罚款政府留四成,返回基层执法部门六成。(5月12日《新京报》)
这条新闻令人震惊!高达4000亿元的天价罚款已经很夸张,而对这4000亿元的分配居然是由政府和执法者四六分成。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不会以任何形式被返还到执法者手中。这一规定的初衷并不难理解,当执法者牵扯到了如此巨大的利益,执法的公正性便成了空中楼阁。不难想象,在利益的驱使下,执法者必然想尽一切办法多罚钱,“钓鱼执法”等也就在所难免了。
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罚款不开收据等违规执法现象层出不穷。乱罚款到底猖獗到了什么程度?不难找到更生动的写照。一网媒跟踪拍摄了一对夫妻跑车的情况,曾经有一次在高速路上水箱漏水,妻子下高速去农户家挑水,挑了两担水走了三四里地。勉强修好车准备走时警察来了,称随意停车要罚款。问罚多少,警察回答有多少就罚多少,两人说身上只有400元,警察说那就都拿来吧。
“有多少就罚多少”可以说是“罚款财政”一种最极端的体现,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恶”了,而这种“恶”正是来自于利益的驱使。执法者本应该扮演的是维护民众利益的角色,在“罚款财政”中却表现出了“作恶”的一面。更令人担忧的是,罚款财政并不仅仅局限于公路财政,从曾经引起巨大争议的“钓鱼执法”到食品安全中种种关卡只为收罚款的现象,都是“罚款财政”的一种体现。
“罚款财政”的泛滥本质上是因为公共财政的执行理念还不够完善。罚款收入本应该被用之于公共服务,但很多时候罚款收入却充当着执法者的绩效工资,这就导致“罚款”不再是执法的手段,而成为了“敛财”的手段。不知道每年公路上罚没的4000亿元中有多少来自于郭伟明夫妻这样的大货司机,但我们现在至少知道,其中有六成被“还富于”那些为所欲为的执法者,而民众们则承受着高昂的公路收费。“罚款财政”不仅仅是大货司机的难以承受之重,更极大增加了物流成本,使这份重量传导到每一个普通民众的身上。
当政府财政达到一定程度,还富于民就成为政府的首要考虑和理性选择。然而,四六分成的“罚款财政”显然已经完全背离了这一选择,非但没能用于改善公共服务反倒成了执法者发家致富的渠道。“有多少就罚多少”的罚款财政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