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捉鱼了吗
(2012-07-16 22: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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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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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刚举行了一次应急动员,7月7日由两名市民受食人鲳攻击而展开的全城灭鲳行动,于7月13日18时结束,无一人领取千元一条食人鲳的悬赏。
这次动员表明了食人鲳对柳州造成的巨大困扰,政府行动是对这种困扰的积极响应。然而,响应是否适度,响应是否对路,一开始就受到舆论的质疑。重赏刺激之下,可能出现买鱼求赏的特殊市场。即使买鱼领赏可以“依法制止”,人们蜂涌而上,也可能造成正常生活的扰乱,并造成一种全城娱乐效果。
事实正是如此。买鱼求赏的剧目虽然没有上演,全城捕鲳造成的社会扰动和娱乐效果却已经出现。
食人鲳袭击事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显示了传播的巨大力量。报道设置了社会议题,议题进入社会决策而成为议程,报道的规模既可能来自于事件本身的重大性,也可能来自于媒体的兴趣和报道被允许的程度。如果说甬温动车颠覆事件的社会化过程更多地缘于事件本身的重大,食人鲳袭击事件推向全城捕鲳则更多地源于媒体影响,一些事件因为在媒体上“被消失”而销声匿迹,更是经常可见的。
扩大社会化传播,消除传播的障碍,无疑是当代中国的迫切需要。但食人鲳事件也可见传播无论在事实呈现还是在议题设置上,都有怎样与实际状态更加符合的问题。当然,这种批判视角的媒体思考虽然必要,但从当下总体的传播背景来看,显然不是主要的方面。传播受限,以及由受限而带来的媒体兴趣转向,无奈放弃重大关切,而致力于八卦、娱乐和猎奇心理,这才是当下传播的首要困惑。
传播只是决策的外在环境,决策却是直接影响社会的行为。就柳州食人鲳事件的决策来说,可贵的是响应及时,值得反思的是决策失当。好心未必办成好事,这可以算是一例。应急反应,不能止于紧急,首重于事有补。一急之下,“大力”随之,必欲一击而功,这实在是中国式决策的通病。用到捕捉食人鲳,只是全城捕鱼,全城娱乐,不算悲剧。然而,这种只求事功、不明事理的行为,跟强拆房子之类做法,内在机理一致。这种行为造成喜剧效果的时候少,造成社会悲剧效果的时候多。
食人鲳事件还可引发多个方面的思考。现在还无法了解食人鲳为何会在柳江出现,是有人放生,是像流浪狗那样被人嫌弃丢掉,还是因人不慎游走江里?前些时,河北一个村庄被人放生几千条蛇,村民大受惊扰,行善变成了作孽。城市街道上流浪猫狗都在增加,养宠物而不能对宠物负责,也不对他人负责,令人遗憾。对动物有爱,很美;但人在社会中生活,考虑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应该更重要一些。
生态是自然的,但也是社会的。就是一个物种,在哪些地方生长,也是自然性和社会性兼具的事情。从自然方面来说,一种生物突然进入一个新的生态系统,是被灭掉,是融入进去,还是灭了别的生物,都有可能。从社会方面来说,人们长期与某一生态打交道,就与相应的生物种群形成了相处的习惯,这种关系自然而然,突然面对一种新的生物种类,可能感到新鲜。珍禽异兽,关起来,尽观赏之乐;但外来特种,引起惊扰的可能性也大。
前几年,媒体报道有中国餐馆进口的乌鳢脱逃,进入池塘,其生命力、繁殖力引起一时困扰和轰动。“生物入侵”这个概念,既可能基于实际的生态影响,也部分地基于一个社会对某个物种的陌生和不习惯,说法不无夸张。对南美亚马逊流域的人来说,我估计看食人鲳就像中国南方农民看蚂蝗。蚂蝗当然也要治,但没有人觉得应该全面戒备,也没有觉得可以一举全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