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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移出记忆的“三鹿”词汇群                <sp

(2009-11-30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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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是的,时间能够不着痕迹勾销人的记忆。或者,记忆仍然存在,但它不再是一个被关注的问题,它被移出人注意的范围,哪怕人们曾因之而痛彻心腑,也只留下一个个当事者在社会的一寓独自体味哀伤。
  如果没有读到《法制晚报》11月28日的报道,我几乎已经不再想到三鹿、奶粉、三聚氰胺、结石宝宝等等,这些词曾经让人何其意绪难平。仅仅一年多一点时间,这些词都移出了我们的视线,也移出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而且我不知道这种移出完成于何时。自己是如此容易忘记,而且是在并不知道事情是否解决的时候。
  《法制晚报》的报道说,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三鹿破产程序。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依次是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抵押债权、普通债务(包括对患儿的赔偿部分)。而三鹿对普通债务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
  我读到过消息,被认可的奶粉受害患儿多达30万,善后有一次性赔偿方案,低至2000元,重症3万元,死亡20万元。我也读过消息,有总额达40亿元的赔偿基金,可保证患儿治疗至18岁的报销费用。当然,我也知道有些患儿家长并不接受一次赔偿,而是寻求法律诉讼。此间有过法律途径受阻,但仍有部分在长时努力后获得立案。
  我读到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范愉先生的论文,通过三鹿奶粉事件与日本C型肝炎诉讼案的比较,讨论群体性侵害事件的多元化解决,提出“以受害人救济为核心”的观点,认为行政主导的一次性赔偿,甚至优于法律诉讼,因为诉讼旷日持久,一次性赔偿迅速简捷,更好地保护了受害人权益。
  但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我并不知道奶粉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情况。例如,一次性赔偿发放得如何,各赔偿档次的获赔者分别有多少,获赔者的名单;有多少人没有接受一次性赔偿,为什么,是何人;提出诉讼主张的有多少,是何人,以及是否立案;“结石宝宝”的现状如何,医疗费用有多少,报销数额是多少;40亿赔偿基金是包括一次性赔偿费用,还是仅仅用于保证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未接受一次性赔偿的,其治疗费用是否报销……这些情况,谁又知道呢?
  一个更加令人惭愧的问题是,对这些情况谁又关心了呢?我想30万或者更多的直接关系者,应该是一直关心的,但这些情况确实没有纠缠我们。我们在继续被分成“极少数”和“绝大多数”,极少数人消失在我们的眼前,绝大多数的生活,总是阳光灿烂的。是的,每一个不幸的事件,都只让“极少数”产生痛苦,而我们只是与他们共有一时的情感,而后,我们遗忘,或者配合遗忘,展现欢乐,而他们独自面对他们的问题,这一群他们与那一群他们,估计也是互不相通的。
  有解决问题的什么方案或者建议吗?没有,但我想,大家先得知道有没有问题,有什么问题,才好说方案或者建议。例如被作为“未能做到以受害人救济为核心”的日本C型肝炎诉讼案,以及日本森永奶粉案,确实旷日持久,曲折万端,但至少这些案件一直被作为问题而关注,一直未曾离开人们的视线,所以旷日持久还能够最终获得结果。而一个震动全国乃至全球的公共事件,迅速地离开了社会的视线,我们甚至不知道善后到底善到了什么程度,受害人现在有何感受,善后基金发放的情况,这是不是过于随意了呢?
  我探讨不了那些在三鹿已不可能获赔的人们该到哪里寻找救济,因为我没有足够的了解,也没有足够的法学准备。我也没有想指责谁,我也是一个遗忘者,而且感到惭愧,我是那么容易地遗忘了被毒奶所害的孩子。
  我曾经以为既然赔偿有政策、医疗有基金、学者甚至总结出了经验,而执意诉讼的人不能被赔偿,不过正好作了学者说“诉讼不能体现受害人救济为核心”的证据。但现在我记起的是,我们对奶粉受害者面临的处境其实一无所知,对赔偿和基金使用的情况一无所知。但它应当是公共话题,应当在公众监督之下。
                              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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