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竞争力崇拜应破除

(2008-07-23 23:16:00)
标签:

杂谈

  “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行为无效。《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被广泛转载。
  但细看报道,“华为事件”不过是一个旧话重提的例证,用以说明广东出台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可以规范哪些行为。“华为事件”被认定为无效,并非事实,而只是一个“推论”而已。
  有人说,广东出台的规定,让决策者的思想从以往看重招商引资、从“GDP至上”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了,把维护社会公平、理顺劳资关系、防止“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继续对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等纳入了自己的视野。
  这种效果,或许也是会有的吧,但终究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资双方的关系。GDP至上,是由上游下游的一整套观念所表现的一个体系。在上游,它是“赶超主义”,急切的强国梦想,以及急切的地方发展冲动;在下游,则是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竞争,几乎成了一个无可怀疑的正当概念,国与国竞争、地区与地区竞争、企业与企业竞争、人与人竞争,生活就是奔竞与角逐的战场,相争相抗被视为生活的本质,争而胜之被视为存在的依据。
  从一个排斥竞争的社会,到一个崇拜竞争的社会,两极之间的距离有多远,我不知道,但中国完成这段路程的时间是1992年以后一个很短的时间。人们是否应该过一种只有竞争乃至狼性角逐的生活,这已经没有问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突然取得了绝对的地位。在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竞争被视为“那一套”而不得引入,从而引发相应的问题,如制衡缺乏、买卖官职、以权市利以及一些地方权力的家族垄断等等。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则另开一面,竞争和你死我活的角力被视为天经地义,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可以变一切行为为合理,人们甚至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非竞争性作为提高竞争力的必要保证。
  企业为了活力和创造力,可以将员工放在一个早上要你走、下午你就不能不走的地位,快快配合,证明你有正确的岗位竞争观念,职业不再是相对稳定的工作,而是朝不虑夕的拉磨场所。劳动关系变成了资本意志的彻底胜利,而政府在保护劳动关系方面也放弃了作为,因为岗位是需要竞争的,竞争出生产力,岗位朝不虑夕就是竞争的实现,何况资本为政府带来的收益大于无数的劳动者,雇主养活员工、贡献赋税,成了新的观念,“为纳税人”服务也势必使政府更倾向于纳税多的人,而非公民的平等,何况劳动者的牺牲既然有利于企业竞争力,那也必然有利于地区或者国家的竞争力。
  为了人的发展,需要破除这种竞争力的崇拜。无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竞争力和竞争胜利并非压倒性的目标,人永远高于竞争力,人不是为竞争而活,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只有竞争这一种。竞争作为一个概念,不是可以废除的,但也不是至高无上的,至高无上的只有人的幸福,而人的幸福来自于生活的安宁与内心的依靠,而非奔竞不止和像牛一样“死而后已”地劳作。企业或可以“胜者为王”的逻辑来经营,而人、社会和国家不可以由此而发展,企业法则不可以成为人、社会和国家的准则,而应该被限定于企业之内,并且在企业与人的关系具体而言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中,必须使企业只求竞争力而无视人的权益、人的发展的欲望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事实上,法治国家的企业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提高竞争力”,必须给劳动者以职业安全感和稳定感,但仍然葆有竞争力。
  意欲在生活的世界里铲除竞争,是一种极端;在生活的世界里树立竞争力崇拜,也是一种极端。人生不是赛马,而是悲苦命运之下求“材的过程;社会不是跑马场,而是人类生活得以展开的架构;国家不是竞争总动员机器,而是保障公民幸福和人的自由发展的设计。
  没有必要在极端之间“凇T谌魏我桓隽煊蚶锒啪赫晕赫褪腔龊Γ芯赫突崽焖叵荩朐谌魏我桓隽煊蚶锍绨菥赫孟窬赫褪悄康模銮烤赫Φ男形匏豢晌际腔奶频摹H耸俏ㄒ坏哪康模啾榷裕赫蛘呗⒍先ǘ疾蛔阌肼邸

                                    2008-7-21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