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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精神暴力

(2006-04-10 0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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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路段禁止设置标语、彩旗、拱门等户外悬挂物,非中心路段的商业性户外悬挂物也被禁止,公益性户外悬挂物最多不得超过7天。
   报道说,这是为了维护市容整洁。我想,这确实是一个有力的理由。虽然,大多数情况下设置户外悬挂物都会经过批准,但实际的情况是只要还能允许设置,那么被批准的户外悬挂物必然会把城市搞得凌乱不堪,一眼望去,总是“红旗招展,彩旗飘飘”。户外悬挂物还有安全问题,户外悬挂物砸伤人、绊伤人的情况并不少见。
   以前,人们很乐于见到,也很习惯于见到“红旗招展,锣鼓喧天”的场面。现在,“锣鼓喧天”基本上已经不会常有的,大家都知道那是噪声污染,随便在街上拉出一队人来敲锣打鼓,环境部门和城管部门都要管。但“红旗招展”,还没有上升到“污染治理”的高度来认识,故而各色标语、旗帜、拱门、充气物得以安然无事。
   城市聚集了太多的人,高度拥挤的空间,使“宜于人居”变成了大问题。控制噪声与视觉污染,当是城市“宜于人居”的重要指标。不仅过期、破损、残缺的户外悬挂物污染视觉,就是光鲜的户外悬挂物,搞到充塞眼睛,人一张开眼就不得不被这些东西挤压,也是视觉污染。
   户外悬挂物甚至是一种文化。我不知道国人是怎样接受了城市里满目所见都是标语、彩旗的现实,反正素净的生活在中国已经可以说是一种奢侈。标语、彩旗、拱门等户外悬挂物构成了对个人生活的一种挤占,使得个人无法以个人的方式去感受环境,个人的生活感受被这些户外悬挂物所规定。毫不夸张地说,这些东西完全是一种精神暴力,而且我们已经被这种暴力摧残得近乎麻木了。
   过去,这些东西充满着政治内容,现在,这些东西显示了商业的霸道。你不能不接受这些东西,它们在公共空间里张扬无忌地展现,把你的视觉、你的注意力、你的心情强行带到它们希望表现的内容上去。你是被侵犯的,它们以如此不以为意的态度来侵犯你的,表明一切生活在城市里的个人在其眼里真的不过一粒沙子,没有必要用谨慎和尊重的态度来对待。
   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文章,谈到世界各国过国庆节有着很不相同的形式。有的地方惯见的集体仪式,从集会游行到正步阅兵,体现出热烈而齐整划一的调式;而有的地方是国民闲散而自在地聚会、游乐。这就是不同的文化,体现着对庆典活动不同的理解。大致而言,这种不同的理解也折射到户外悬挂物的多寡之上。国民自在而闲散游乐的地方,日常情况下街头也不会见到太多的标语、彩旗、充气拱门,无论“公益性”的,还是商业性的,都少之又少,那些地方虽是商业社会,但商店免牌显得收敛,商店的立面墙上也极少是巨幅广告。而在热烈齐整搞庆典的地方,人们很难找到一个安宁的所在,眼里总是被标语、招牌、旗帜充塞,耳朵里总有喇叭在放声播送。
   这体现了个人生活的相应地位。当一个社会中,人们的个人生活被高度尊重,那么外在的因素会尽量避免对人们日常生活安宁的打扰,反之,如果社会的制度与文化不是充分尊重个人生活的,外来因素就会把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为自己应当去“大有作为”的领地,打扰人们的生活安宁几乎会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想,一个文明的社会应当让每个人都能够自如地、宁静地生活在环境之中,人们守望相助,温和而善意,没有无礼打搅,没有野蛮侵犯。
                                 2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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