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章教育人们爱惜警力,“不要什么事情都让110来做”。例子举了一些,如有人让110送早餐、有人要110解决夫妻吵架等等。接下来,文章义愤填膺地说,有人动不动寻死觅活,要110来解救,其实也未必真想死,只是把110作为下台的台阶。
110不堪重负的信息,平时听到过不少。让110送早点的怪事,确曾有之。拿110打趣的事情,在各地都有出现。在电视新闻上,我就很看到几次这样的报道,有时是十七八九的青年连续拨打110作乐子,还有一次报道的是几个小学生,每天放学后都要拨打一通110,被“迅速行动的公安人员当场拿获”。
不过,“寻死觅活”的事情,即便110只是作了“未必真想死”的人下台的台阶,我想恐怕还是救助出警为好。一个人闹到要死的地步,旁边的人以是否“真想死”来决定该不该向110呼救,哪里来的把握?真想死假寻死,恐怕不太好分辩,就是测谎专家,那时节也来不及摆弄仪器,何况测谎仪器也可能出差错呢。
在寻死觅活的当口,还有心分“真假”,照我看是一件相当残忍的事情。真想死的要去救,假想死的不必去救,那判断真假的人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生死判官了,这判官谁有资格来当呢。死生事大,许多非正常死亡,生死往往只在一线之间。基于本能,可以说想死的人是没有的,但自杀的人并不少见,这些人并非另有一种“本能”,也未必就认定了“非死不可”,而是一时产生轻生念头,而又得不到及时劝解和阻止使然。就算“假想死”的人,也大有假戏成真的可能。
几年以前,听过这样的事情,一个人站在楼顶要往下跳,楼下许多观众在看热闹,还有人喊“跳啊跳啊”,那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跳下来了。观众的心里一定有很多的满足,他亲眼目睹一个人死的过程,别人的死对他来说是一个“以广见闻”的机会。一个生命的结束,往往成为众多人的节日庆典,刀斩阿Q,大辟革命党人,枪决刑事要犯,或者轻生者跳楼跳水,都不乏人奔走相告地去看。人心大快之处,有时不在是非与善恶,而是看稀奇、看热闹而已。故而,枪决一个恶棍,固然“人心大快”,错杀一个无辜,“人心”也未必就不“大快”。亲眼得见低概率事件的发生,总不免有一些人的心会大快的。这样,如果是轻生者寻死,就会有人惟恐“不能成真”,使得好戏不能看到彻底,所以“闹着玩的”、“假寻死”、“跳啊跳啊”之类的激励措施就会有人去施行。那些跳下来的轻生者,在生命最后一刻看到的,有时并非人类的良善而是人心的丑恶。
曾经,武汉有一个男子因为离婚而轻生,先是站在一个楼顶,被围观者怀疑寻死的真假,后来被警察救下,人们一哄而散,当晚这个人又从长江大桥上跳了下去,这次没有围观者,他真的死了。武汉的电视新闻上又报道过一件“跳楼”新闻,一个女青年因恋爱失败站在楼顶,警察赶到,劝说一个多小时,未能挽救她的生命,她还是跳了下去,——楼下没有布设安全网或安全气囊。高楼救人时在地面布设安全网或安全气囊,这在境外影视上能看到的,所以这次救人失败,或可归入警察经验不足,不过我又怀疑虽然警察的装备已经很多次改进和增补,但安全网或安全气囊还不是警察的一种“武装”,印象中,警察的“武装”就是枪弹、防弹衣、警用飞机,而不包括救援装备。
生命还没有享受充分的待遇。贫穷、病痛、心理障碍、家庭纠纷和社会机制中的许多不快,使一些人轻生厌世,无数的意外事故和伤害使生命被掠夺。暴戻的犯罪和残酷的打斗,一些无理性的道德提倡和无道德的赚钱理性,使生命趋向于危险。生命是如此容易失去,而我们面临生死现场,还要去区分“真想死还是假想死”,是因为我们救出的人太多了,因为我们有把握救出每一个“真想死”的人,还是因为我们有把握分清想死者的真假呢?
对待死亡的态度,就是对待生命的态度。死亡不算个事情的时候,生命也绝不会得到珍视。警力,当然是要爱惜的,但如果有人正在寻死觅活,哪怕只是姿态,哪怕只是把警察的到来作为下台的台阶,我想,警力的使用不可谓浪费。
自杀是一个社会问题,谁通告诉我,哪个或者哪些社会部门对这个社会问题负担责任?在医院里,喝药、上吊、投水等行为将被写成“中毒”、“窒息”、“溺水”而不会称为自杀。在公安机关,自杀意味着一个死亡事件的终结,没有责任者。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有关于自杀的统计数据。
生死一线之间,我们优先想到的是区分“想死”的真假,和前往救助是否必要。矿山已经塌掉,优先想到的是恢复生产。事故发生,优先想到的是对死亡人数“统一口径”和缩小事故的严重程度。生产商品,第一考虑是赚到更多的钱而非保证不对人身安全构成危险。这些东西的共同背景是反生命的价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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