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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书法打假

(2020-05-27 1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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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时评

历史

漫谈书法打假

 

张瑞田

 

打假,是常见于工业生产与商品流通的专属名词。它针对工业生产的伪劣假冒产品,以及商业流通的伪劣假冒商品,成为热词。先有造假,才有打假。于是,有了市场打假,目的是针对生产与流通环节中,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经济行为。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伪劣假冒产品与伪劣假冒商品的泛滥,是市场需求的结果。当市场需求大于市场供应,伪劣假冒产品和伪劣假冒商品就会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混淆是非,谋取利益。中国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是伪劣假冒产品和伪劣假冒商品泛滥成灾的时期,从生产资料到生活资料,都会看到假冒伪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它们长驱直入,让消费者苦不堪言。因此,我们开始关注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这个揭露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节目,把市场打假推向高潮,收视率覆盖极广,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恨之入骨。

书法打假与市场打假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达。先有市场打假,才会有书法打假。那么,书法之假,究竟是什么“假”,何以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很多人关心这个问题。

之所以有了书法打假的说法,一定与市场有关。书法造假,与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如出一辙,市场需求,书法造假盛行,目的明确,谋取利益。

谈及书法打假,我们必须回溯中国书法艰难的市场化之路。

肇始于四十年前的改革开放,终于让我们懂得了市场化的重要性。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生产与流通的经济环节,没有积累财富的方式方法,没有追求物质财富的生命激情,人类何谈进步,社会活力怎么激活。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强劲春风,吹醒了我们一度麻木的心灵。向市场要效益,犹如一声破晓的号角,激起了中华民族奋发图强的巨大能量。在这个背景下,书法家的灿烂年华全面展现了。首先是书法教育市场的放开。中国书法教育一直在私塾式的师徒关系中展开,没有统编教材,没有固定模式,艺术倾向,笔法认知,不离先生视线,自然存在保守、狭隘的现象。是市场,颠覆了传统的书法教育,在不同艺术观念的影响下,我们对书法的认知和判断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同时也拓展了书法教学的观念与方法,让古老的书法有了青春色泽。另外,收取教育费用,也不再羞羞答答。书法家授课,有偿服务,天经地义;热爱书法艺术的人们,购买教育,也是正确的选择。“供应与需求”的形成,使书法教育的市场化日趋明朗了。书法教育的市场化,是催生书法作品市场化的基础。长期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不敢面对市场交易,书法家卖字,总觉得不好意思,或是不光彩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深化,艺术作品需求的增强,书法作品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上世纪九十年代,书法家们的润格出现在报纸的广告栏。书法家与消费者面对面讨论书法作品的成交价格,也变得熟视无睹了。这是新气象,这是新局面,这是新发展。对于书法艺术而言,书法是需要市场的,市场也会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提升书法作品的存在价值。理性看待书法市场,是衡量我们对社会现实判断与评估的能力。以往,我们被政治教化束缚,谈市场,就会被资本主义的梦靥缠绕,似乎艺术作品天生是工具,用来图解社会观念;艺术作品的审美意义和商业价值视而不见。

中国书法家在改革开放的历史阶段,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他们没有约束地拥抱传统,可以选择任何流派、任何风格的书法经典作品作为学习的范本;他们可以在不同的竞技书法展中大显身手,得到应该得到的尊荣。同时,市场经济结构中的供求关系,也给书法家出售自己的书法作品提供了空间。至此,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和经济价值有了合理的结合与呈现。对于书法作品,需要强调审美教化,但是,也不能忽视书法作品本身具有的商业意义。今天,我们依然认为书法作品需要市场,也要看到市场是检验书法作品好与坏、优与劣的试金石和晴雨表。这是书法作品本身具备的特质,自然也是改革开放必然的结果。

我们对书法作品进入市场的现实是肯定的,一方面,书法作品的市场化所导致的假冒伪劣的书法作品泛滥,也是不能忽视的,甚至需要警惕、遏制。

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假冒的是名牌产品和商品,假冒伪劣书法,假冒的也是那些具有市场影响的书法家的作品。我们知道,书法作品的供求,一是依靠拍卖,一是依靠直销。拍卖是社会化行为,结构相对复杂,从作品征集、展示,到拍卖现场,竞价,最后成交,系统、完整。直销简单,直接向书法家购买,一个愿卖,一个愿买,心平气和,等价交换。

不是每一位书法家的作品都可以流通,正如同不是每一家企业生产的产品都能够赢得市场的青睐。在市场上,任何商品都要接受消费者的挑三拣四,性价比,品牌,厂商,是左右消费者是否消费的条件,于是,名牌商品,样式新颖的商品,有口皆碑的商品,自然是供不应求的商品。同样,与之相反的商品,就会滞销,无人问津。这个时候,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就会在市场上出现。所谓的假名牌、假奶粉、假猪肉、假烟假酒,等等,依次出笼。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是对市场的扰乱,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对国家与个人有百害无一利。因此,政府部门、媒体、消费者,一直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深恶痛绝,讨伐之声不绝于耳。

书法造假,也是造书法名人之假。理由简单,书法名人的作品利益空间大,市场需求广,有利可图。一句广告词振聋发聩:有买卖,就有杀戮。同样,有需求,就有造假。书法造假,首先是造古人的假。有历史定评的书法家,其作品自然是光辉灿烂,收藏者多,一字难求。经过高智能的造假,再辅以所谓的“专家”认定,通过拍卖,自然赚得盆满钵满。自从书法市场兴旺以来,拍卖市场屡见天价书法,虽然成交,也存在争议之声。第二,造现当代书法家的假。于右任、郭沫若、章士钊、马一浮、谢无量、弘一、沙孟海、林散之、启功等人的书法,被热捧,市场关注度高,需求量也大,因此,他们的假冒伪劣作品,随处可见。第三,“江湖书法”也是假书法。那些倾向娱乐性的书法作品,没有传统,缺乏文化内涵,横空出世,以视觉冲击力为目的,与传统书法不在一个文化体系内,这类书法也可以划为假书法的行列。

假冒伪劣产品的造假趋于集团化、产业化,产品质量逐日提高,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假冒伪劣的书法作品,也趋于智能化,纸张、笔墨、印泥的使用,更靠近原作,给鉴定者带来了难题。在这个背景下打假,难度大了,困难多了,再有利益集团的反打假,试图维护书法市场的纯洁,的确不是简单的事情。

不管是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说“不”,还是对假冒伪劣的书法作品说“不”,都是文明社会的自觉行为,是维护人类的尊严和社会的道义。对造假行为的姑息,对造假者的放纵,是犯罪行为,任何有良知的国家、社会组织都会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中,打击书法造假,也提到议事日程。只是书法造假的危害程度,低于假冒伪劣的大宗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的危害程度,因此,在一些人的眼睛里,打击书法造假,可大可小,可轻可重。这是错误立场。

书法作品是艺术品,是特殊的商品。如果说大宗商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之需,那么,书法作品是适应人们的精神之需。在某种程度上来看,精神之需,与衣食住行之需,同样重要。我们反对假冒伪劣产品,是为了维护我们的生活质量,反对假冒伪劣的书法作品,则是维护我们的审美体验。一件件低劣的书法作品,降低了我们的精神生活,误读了博大精深的书法艺术,自然导致我们精神世界的堕落。

我不是打假专家,拿不出书法打假的好办法。但是,一个重要的打假基础是法制的完善和执法的严格。对假冒伪劣书法说“不”,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条款,有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款,还要有一支忧国忧民的执法队伍。这是书法打假的社会基石,它们存在,书法打假就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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