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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护士女同事为何被判无罪

(2016-07-28 04:08:29)
标签:

杨荣

杜鹃

分类: 新闻评述
新闻报道:

崇州一卫生服务站的后勤人员杨荣与护士杜鹃平常关系暧昧,一次单位聚餐饮酒后回到单位宿舍,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对于这次性关系,杜鹃说自己是被强迫的,自己被强奸了;杨荣却说双方是自愿的。协调到次日凌晨,杜鹃报警,控告杨荣强奸自己。

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崇州法院综合证据全面分析认为:杜鹃虽然饮酒,但自述头脑是清醒的,事后也能详细陈述案发过程,不存在“不知反抗”的情形;二人不存在职务上下级关系,且杜鹃称杨荣没对自己实施暴力和语言威胁,不存在“不敢反抗”的情形;案发时杜鹃具备求救、逃离的可能性,不能认定杜鹃在案发时存在“不能反抗”的情形。

崇州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杨荣对杜鹃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杜鹃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崇州法院最近判决杨荣无罪。

祸起酒后:女同事哭诉,被控强奸罪

39岁的杨荣与杜鹃同在崇州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杨荣是卫生服务站后勤人员,杜鹃则是护士。杜鹃刚来上班,杨荣就对她表示好感。

去年8月6日晚,二人与单位同事聚餐,都喝了酒。散场后,同事们返回单位,准备打麻将娱乐。杨荣去杜鹃的寝室叫杜下来打麻将。杜不想去,杨荣顺手将房间门反锁,与杜鹃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凌晨2时许,杜鹃报案,称自己被杨荣强奸,杨荣在寝室内被抓。

杜鹃告诉办案民警,杨荣强行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整个过程她一直在呼叫,“我一直在反抗,但力气没有杨大,没能将他推开。”后来,同事敲门时,杨荣从寝室内厕所窗户翻窗离开现场。同事进来后,杜鹃向同事哭诉自己被强奸的遭遇。杜鹃还记得,此前杨荣曾对她动手动脚,但没有得逞。

为此,崇州检察院认为,杨荣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多名证人:二人关系暧昧,动作亲密

那么二人的关系究竟如何,是否如杜鹃所说的是强奸呢?多名证人证实,杨荣经常为杜鹃煲汤、买夜宵、煮早点,帮杜鹃带孩子,还看到过他俩在公共场所一起牵着手散步。

同事王兴说,他们在打麻将时,他看到杜鹃给杨荣按摩肩膀,杨荣对杜鹃有亲密动作,二人经常会开一些比较过分的玩笑。对于二人的关系,杜鹃也承认,案发前他俩经常在微信上聊天说一些暧昧的话,有时候杨荣会用手摸她。

事发后,杨荣的老乡李武从杭州过来处理他的事。李武听说,二人曾协商解决方案,杜鹃要价5万元,协议书也写好了,后来杜鹃去楼上打了一个电话,下来后就不同意了,涨到了10万,杨荣没有同意。最终,杨荣的家人给杜鹃转账6万元,杜鹃对杨荣予以谅解,并恳请办案机关对杨荣宽大处理。

涉案男子:违背道德,但没有强奸

“我和她都是有家室的人,前一段时间确实在追求她,双方关系暧昧,当晚确有与她发生性关系的意图,杜鹃当天也没有反抗。”杨荣在法庭上说,他的行为只是违背道德准则,并不构成强奸罪。

辩护律师提出,他俩关系暧昧,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后,不排除杜鹃后悔而提出索赔,索赔不成继而控告杨荣强奸的合理怀疑,“事发后杜鹃通过多名同事与杨荣协商赔偿,在长达5个小时之后由于协商不成,杜鹃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一名辩护律师指出,夏天穿衣较少,如果杜鹃反抗,自己或对方身上一定会留下伤痕,但双方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衣物也没有扯破现象。杜鹃要是呼叫,多名证人也可听见,但证人均表示没听到呼救声。

法院判无罪:不存在不知、不能、不敢反抗情形

崇州法院对证据分析认为,杨荣、杜鹃均承认案发时发生了性关系。杜鹃虽然饮酒,但自述头脑是清醒的,事后也能详细陈述案发过程,不存在“不知反抗”的情形。

杨荣是卫生服务站后勤人员,杜鹃是护士,二人不存在职务上上下级关系。杜鹃陈述案发过程中杨荣没对自己实施暴力和语言威胁,不存在“不敢反抗”的情形。

同时,杜鹃说她被杨荣压在身下,自己没有杨的力气大,没能将杨推开。但案发时间为晚上9时左右,地点为宿舍二楼房间,室外近距离有多名同事,杜鹃具备求救、逃离的可能性,不能认定杜鹃在案发时存在“不能反抗”的情形。

崇州法院认为,强奸罪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交的行为。该案证据不能证明杨荣对杜鹃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杜鹃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不能排除在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后,杜鹃控告杨荣强奸的合理怀疑。公诉机关指控杨荣犯强奸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博主分析:

杨荣强奸了杜鹃,但不犯强奸罪,强奸只是这次做爱的方式。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这个案件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疑问:杜鹃和杨荣都有家庭,当着同事搞婚外情,为何杨荣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她不但不享受,反而撕破脸皮,先是索赔,后又告他强奸呢?问题出在哪里呢?

1、他俩搞婚外情的目的不同。杨荣要爱要性,对这次婚外情是认真的。而杜鹃把这次婚外情当成送上门来的免费大餐——“多名证人证实,杨荣经常为杜鹃煲汤、买夜宵、煮早点,帮杜鹃带孩子,同事王兴说,他们在打麻将时,他看到杜鹃给杨荣按摩肩膀。”——这样的奴仆哪里去找?她要好好享受。她从未想过和他做爱,也根本不爱他,但为了让他尽心尽力地供她驱使,她也跟他玩暧昧,让他以为她是爱他的。

2、他俩搞婚外情的手法不同。杨荣一贯的套路是,先付出,感动对方(他很享受这个过程)然后让对方心甘情愿和他做爱,他有信心让对方上瘾,等他厌倦了,他就停止付出,想办法把对方甩了。他之前运气都比较好,没遇到难缠的,所以胆子越来越大,竟然吃起窝边草来了。

杜鹃的套路是,只要男人一招惹,她就接招,先配合对方玩暧昧,让对方以为有(床)戏,这个过程热度很高,但很短,紧接着她就要驱使对方为她服务,重点是,为她花钱,为她做事。如果对方没什么钱,那就必须给她当奴才。她使唤人那叫一个狠!因为她根本在乎对方会不会离开她。如果对方表现出急于和她发生性关系,她就马上叫停,理由是,我可不是随便的女人,我觉得我们还没到这一步。如果对方停止付出,她就更有理由和他断了,之前得到的种种好处当然就都不用还了。

3、他俩对这次做爱的定性不同。杨荣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既然她和他搞婚外情,就应该知道他想和她上床,她总是婉拒,应该不是不想,而是一种信号,也许她喜欢被强暴的感觉。他把这次做爱,看成是婚外情这颗树上结的一个果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必然。

而他之所以憋不住了,更多的是因为心有不甘。为她做了那么多,付出那么多,她竟然还不准他上床,这对他的自信心是一种打击。再加上他俩的婚外情很公开,一定有人知道内情后对他说,她不是在玩你吧!他联系她平时和他交往的种种,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杜鹃只有在他听使唤的时候,为她做事花钱的时候才会对他热情,她的注意力好像真的不在他身上。他不想当傻子,他要去求证,如果她真的不想和他做爱,那就是被她玩了。

但他内心不相信她在玩他,利用他,当杜鹃反抗的时候,他内心有一种恐惧和愤怒,他必须和她做爱,否则他只能接受真相:她根本不爱他,一直在玩他。在酒劲,情欲,和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他加大了肢体的力度,眼神也变得坚定无比。尽管如此,他并没有丧失理智,没有使用暴力,杜鹃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和他完成了这次性爱。

接下来杜鹃的所作所为可以说让人匪夷所思,她哭着告诉同事她被强奸了,索赔,从五万涨到十万,谈判长达5个小时,杨荣不同意她就报了警。她的表现至少说明了三点:1、她根本就不爱杨荣,一直在利用他,玩他;2、她认为这次做爱对她的伤害很大;3、她根本不在乎名誉,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在乎自己的工作和婚姻。

她的思维不是一个正常女人搞婚外情的思维。“对于二人的关系,杜鹃也承认,案发前他俩经常在微信上聊天说一些暧昧的话,有时候杨荣会用手摸她。”——既然两人有亲密举动,她就不应该那么反感和他做爱,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刺激和伤害。

另外,杨荣之前对她那么好,她对他一点善意都没有吗?她第一反应就是告诉同事她被强奸了,等于毁了杨荣的名誉,让他没脸做人。紧接着她就狮子大张口要钱,杨荣和她谈判的5个小时里肯定跟她说过之前对她有多好,想感化她,但她统统忽略不计,只冲着钱去。

她把事情闹大,对她自己的损害是很大的。首先,她在别人眼里,尤其是男人眼里,是个可怕的女人。跟别人搞了那么久的婚外情,别人和她做爱,她就说他强奸,不给钱就报警,谁还敢靠近她?她这不是自绝于男人吗?除非她根本就不需要男人!她是有婚姻的,她老公现在肯定是知道了,他肯定要了解情况,知道她和杨荣搞婚外情,他会怎么想?作为男人,他也会觉得她可怕,在双重打击下,他还会和她继续婚姻吗?她不怕老公知道,不怕老公怎么看她,只能说明一点,她根本不在乎这个婚姻,根本不需要她老公!

她这么反常,除了她有精神病,就只有一种解释——她是个拉拉!女同性恋和异性恋男人暧昧、结婚、搞婚外情,都是一个骗字。她们对男人的需要只有两个:钱和把男人当奴才。“二人曾协商解决方案,杜鹃要价5万元,协议书也写好了,后来杜鹃去楼上打了一个电话,下来后就不同意了,涨到了10万”——她这个电话打给的一定不是她老公,否则他一定会赶过来,接电话的很可能就是她的同性爱人,另一个和她一样有着蛇蝎心肠的拉拉!

39岁的杨荣现在知道杜鹃从没有爱过他,一直在玩他,利用他,还敲走了他6万块钱,还让他颜面扫地,还在他的婚姻里点了一把大火,他会不会恨自己瞎了眼?如果他还知道杜鹃很可能是个拉拉,他又会做何感想呢?欲哭无泪的同时,他也许会想,难怪她那么保守,独立,高贵,有女神范儿。他哪里知道,这是出来骗男人的拉拉的一种标准包装,原因是她们根本不需要男人的人,而是想要男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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