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刮痧》故事梗概及观后感
(2010-05-03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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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电影娱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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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刮痧》讲述了一个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产生了误会,使一个原本完美幸福的家庭几近走向崩溃。幸运的是事情的相关人员本着对“人”的极度的尊重的态度,亲自体验,最终让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的圣路易斯(电影里可以看到大拱门)。中国人许大同来美八年,从事电脑游戏的设计工作。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在一次行业颁奖大会上,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但是随后降临的一件意外却使许大同梦中惊醒。
五岁的儿子丹尼斯发烧,从北京来美国的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刚好丹尼斯有一次意外事故被送去医院,而在孩子背上留下的“刮痧”的血痕成了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在法庭上,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使许大同百口莫辩。而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又无法解释通过口耳相传的经验中医学。面对控方律师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的“全新解释",许大同失去冷静和理智,动手打了对方的辩护律师。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恼怒的许大同又与朋友昆兰之间产生误解和冲突;为让儿子能留在家里得到母亲的照顾,许大同同意了律师的建议,暂时与妻子分居;父亲也决定回国,在机场,为了让老人临行再见一面孙子,许大同从儿童监护所偷出儿子丹尼斯到机场送别。
一个好好的家庭,父子分离,夫妻分居,朋友决裂,工作丢失。接连不断的灾难恶梦般降临,一个原来美好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努力多年、以为已经实现了的美国梦,被这场从天而降的官司彻底粉碎。
贫民区的破旧公寓里,偷偷相聚的大同夫妇借酒浇愁,抱头痛哭。圣诞之夜,许大同思家团圆盼子心切,只有铤而走险,装扮成“圣诞老人",从公寓大厦楼外的水管向高高的十楼--自己家的窗户悄悄爬去,结果引来警车呼啸而至。
朋友昆兰为了了解刮痧的具体的情况,亲自去做了刮痧。终于了解了这是一种中国的传统的医学治疗手段。经过他的努力,许大同终于全家团聚了!
电影通过三个层面讲述文化冲突的主题:
1. 演绎的淋漓尽致的中美文化的差异:
丹尼斯打了昆兰的儿子,许大同就当着昆兰的面打了丹尼斯。许大同说这是给丹尼斯面子,而昆兰则莫名其妙的说出一句: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逻辑!
明明是一个爱子如命的父亲,在事实证据面前,西方的文化解释出了:一个虐待孩子的,充满暴力倾向的父亲!同样的证据,按照中国人的解释就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一个已经使用了两千年的刮痧,在美国人的眼里是“蒸熟了的牛排”。
2. 令人落泪的中国文化中的父子之情:
昆兰问简宁(大同的妻子),大同为何撒谎说是自己给孩子刮痧,她说:because he is a Chinese!昆兰看着扶父亲上楼的大同,陷入了沉思…… 是的,这就是中国人!“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中国人!
大同在法庭上的竭斯里底,其内心的驱动就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强烈的爱。
圣诞之夜,许大同思家团圆盼子心切,铤而走险,装扮成“圣诞老人",从公寓大厦楼外的水管向高高的十楼--自己家的窗户悄悄爬去……
3. 至高无上的中国文化中的朋友之义:
昆兰因为没有在法庭上为大同说话,大同气急败坏。明知道自己要面临失业的痛苦,他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昆兰的公司。在大同的眼里,出卖朋友的人是卑鄙的。
这三个层面一方面直接讲述电影的主题,另一方面也演绎了中国的传统文化。
这三个层面,抓的准!
我们都说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既然博大精深,要在一个短的时间里讲出来自然就不容易了。
电影首先抓住中医,说明编导有水平!如果让一个中国人去讲中国文化中的科学部分,我想大部分人会去讲四大发明。其实,中医理论才是中国人最伟大的发明!经脉穴位,五脏六腑,阴阳平衡,是任何今天精密仪器无法做到的!我们的古人在科学上的贡献,四大发明是不值一提的,中医才是无人能望其项背的!
其次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中国传统。“子为父隐,父为子隐”,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对人类美好感情的描述。可惜的是,我们今天的法律体系,照抄了西方的理论,将这个这么好的美好的事物变成了一个“罪行”。让自己的家人去举报家人的犯罪这是多么残酷的一件事情啊!“窝藏罪”践踏了人类的美好的感情!儒家的这个思想是符合人性的。也许,等到有那么一天,中国强大了,我们能输出我们的文化了,很难讲,现在基于西方人文化体系上的法律体系就不会修改这一条。社会的进步的标准就应该是社会的规范与人性的符合程度。
再次就是朋友的情谊。人是一种群居的动物,群居后必然就会有感情。这个感情就是义!是人类三大美好感情之一。美国人来自西班牙,英国的农村,一直离群索居。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朋友之间的情义,拿这种情义给他们上上课就是一个功德千秋的事情。
这三点,选的好,选的恰到好处!
故事还说明了一个道理:性格即人生!如果许大同是一个理性一些的人,那么他面对父亲的求援,也许首先会想到孩子一个人在家的法律风险;也许也不会在法庭上那样的失去理智。没有了这些节点,虚惊一场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了。
美中不足的是,整个故事显得在生话逻辑上有稍许的欠缺。作为一个在美国呆了这么久的人,是很难想象其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当面对父亲求援的时候,一定是有办法妥善处理好孩子一个人在家的问题。面对法庭的辩论,也一定会理性的对待的,因为这样过激的行为一定是没有好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