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伤害”:从同性恋金丝猴,到黑人强奸犯
(2010-12-06 09:19:42)
标签:
中国金丝猴同性恋种族主义黑种人杂谈 |
常江
最近偶然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有科学家发现金丝猴存在同性恋现象。在报道的末尾,记者援引“专家”的话:对金丝猴同性恋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的同性恋行为。看到这样的言论,我的感受只能用“错愕”来形容。这让我想起种族主义盛行的18、19世纪,白种人认为黑种人和大猩猩更接近,所以主张通过研究大猩猩来理解黑种人。这样的歧视性言论,出自拥有媒体话语权的“专家”,实在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
其实,只要稍稍留意,公众人物的“政治不正确”言论比比皆是,总之乍一看很科学、很客观,但无一例外构成了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例如,前些天,在一则关于现代人心理问题的报道中,一位受访心理学专家句句言称强迫症、抑郁症乃是“心理变态”──当然,也许他所谓的“变态”是个科学概念,类似于生物细胞的“变态分裂”之类,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所理解的“变态”,但媒体面对的是大众,专家应当“俯就”大众的观念,印在报纸上的每一个字都应当充分考虑到是否有可能对某些人构成伤害。
出于文化传统的缘由,中国大体上一直是偏向保守的社会,这意味着一些“敏感”的文化议题往往很难进入公众讨论的议程,因此也就很容易造成无心的言语暴力。“施暴者”往往很无辜,但这已无法弥补受害者的精神损失。正如上述两位专家,他们对同性恋者和心理疾病患者也许并无歧视之意,但其下意识的言语却造成了客观上的伤害性后果,这与有意无意已毫无关系。伤害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追悔莫及”是没什么意义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另一责任方,在于媒体从业者。显然,为数不少的社会舆论“把关人”尚无法在对注意力的渴望和职业道德之间找准平衡点。受访者或口误,或无心之失,却往往被媒体刻意曲解或放大,追求耸动效果。前些天,“范冰冰力挺第三者”的报道就是很好的例子──也许范从头到尾都是在谈论感情的珍贵,也许她只是小小慨叹了一下“小三也不容易”,却在一夜之间被媒体竖为“小三代言人”。此种行为造成的伤害是双向的,比专家的“政治不正确”更糟糕。就如同,若历史学家仅仅因为希特勒对爱情专一而将其竖为“好男人”,却全然无视他屠杀了几百万犹太人的事实,一样是对历史学家职业道德的玷污一般。
当然,上述两种情况只是比较善意的揣测。我们不得不很遗憾地看到,很多人不是“无心伤害”,而是真的无知。若这样的人拥有话语权,将是对社会宽容与公正的危害。在关于广州的非洲非法移民的相关报道中,除新华社等屈指可数的媒体采用了“非洲裔”这样的表述外,绝大多数媒体都用了“黑人”这个词。甚至有新闻采用了类似“黑人激增,强奸案直线上升”这样的标题,却没有在文中拿出任何数据来支持,报道从头至尾都是耸人听闻的妄断。不消说,其作者一定是个种族主义者。不妨想想,若我们在美国的报纸上看到《黄种人激增,盗窃案直线上升》的字样,心中将作何感想?千万别忘了,就在一百年前,我们自己仍然是西方人歧视的对象。
随着中国的渐渐发展与开放,社会必将趋向于多元化。我们身边将会存在大量与自己“不同”的人,比如外国人,其他肤色的人,同性恋者,有宗教信仰的,吃素的人,某种病毒的携带者,等等。只要没有干扰或危及他人生活,这些人就理应得到社会从观念到行为上的尊重。况且,话说回来,这年头谁能保证自己一定完全“正常”呢?和谐社会的根本,我琢磨着,也应当是包容差异、互相尊重吧。这种尊重,先是言语和行为上的自律,然后才能发展到观念的彻底宽容,我们国家目前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不但全社会未能形成尊重“少数人”的共识,某些原则欠缺的媒体更有意无意助长着歧视的风气。身为舆论领袖的各色“专家”与媒体从业者,应当更加自觉地扮演好“榜样”的角色。
(旅美文化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