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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婚难,律师的价值如何体现?

(2022-04-10 1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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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同行们交流,有律师感叹,基层法院对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就是调解,否则就是判不离,判离婚非常难。律师代理原告的工作很难做,价值很难体现。

     这困惑我也有过,现在基本释然。归结两点,简单来说就两句话,接受不能改变的,改变能改变的。
  
     基层法院裁判规则很难改变,这得接受。基层法院对第一次离婚诉讼谨慎判不离,是客观现实。简单抱怨法官机械判不离,或抱怨法院裁判思维僵化,不能实际解决问题。关键是律师要改变自己能改变的。

     改变什么?当事人付费不多,又急着要判离,我们律师能改变什么?不就是写诉状立案,开庭质证、调解三部曲吗,还能怎么样?

      可以改变。应该改变。改变代理思维。改变诉状写法。改变办案流程和细节。

      改变代理思维。从接案思维改为解决问题思维。坦荡告诉当事人法院可能第一次判不离,真诚建议当事人思考分歧焦点,不仅从法律上分析,更从心理上分析。律师要读懂当事人内心隐忧,精准判断分歧焦点。不要让客户感觉律师就是走个程序,而是感觉律师用了心。律师要让客户知道,第一次可能判不离仅仅是律师策划代理的一个小阶段,并不意味着代理工作的失败或终结。律师代理的终极目标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改变诉状写法。律师要让客户知道,写一个离婚起诉状不容易,不是随随便便能写好的。好的诉状,令被告读了流泪,放下执念,同意离婚。差的诉状,令被告火冒三丈,决心死缠到底。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一份成功的离婚起诉状,不在于洋洋洒洒谩骂令原告情绪宣泄过瘾,在于令被告知道感情无可挽回,令法官知道原告如何坚定冷静。现实中律师对一份离婚起诉状的雕琢还是不多见,还大有可为。

     改变办案流程和细节。有些客户说,有些律师办个离婚案件,就是走个程序,写个诉状一交,开庭后判决书一领,结束了,法院又一般判不离,还不如自己百度。律师代理工作被脸谱化后,律师在客户心中哪里还有溢价能力?可不可以改变办案流程,可不可以写诉状立案之前先找对方谈谈,可不可以找对方谈之前先用心琢磨如何让对方愿意和自己谈,可不可以在和对方协商时想想他的心理痛点如何抚慰,,,。许多细节,如果律师想到了,做到了,对方才能接受律师参与协商,律师的工作价值才能提升。

    写了这么多改变,有一个没法改变,那就是客户的认知。你不可能改变客户的认知。如果一个客户就是认为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无非走个程序,就是要比低价选择,那就放弃这个客户,不必费口舌。如果一个客户就是认为法院既然第一次一般判不离婚,就是要律师打包票一定要判离婚,那就放弃这个客户,不必解释你的理解。如果一个客户对诉前调解、对律师提醒反思等理性问题不以为然,坚持极端化诉求,那就立即放弃这个客户,果断放弃。生命短暂,精力有限,万事有缘,留着气力善待懂你的客户。

   第一次判不离,没关系,自信我们可以做很多,自信我们可以改变很多,自信我们应该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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